一场持续七年的工伤认定拉锯战,让田某一家身心疲惫。田某在工作中发生事故身亡,家属与企业就是否属于工伤争执不下,案件辗转劳动仲裁、民事诉讼、行政认定与行政诉讼多个程序,时间跨度近七年。直至检察机关介入,这场“马拉松”式的纠纷才迎来转机。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与固原市检察院上下联动,查明应当认定工伤的关键证据,以抗诉促调解,协同法院、行政机关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用工单位支付55万元赔偿款,为这场漫长的维权画上了温暖的句号。
这起案件是宁夏行政检察工作的一个缩影。2025年,宁夏检察机关紧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在行政诉讼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行刑反向衔接中持续发力,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872件,推动一批“钉子案”“骨头案”得以化解,多项机制创新走在全国前列。
精准监督,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见
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关乎司法公正,也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宁夏检察机关锚定这一核心职能,通过精准抗诉和检察建议,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吴忠市红寺堡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行政协议监督案时发现,李某等人为获取补偿,向法庭提交伪造的证据材料,误导法院将8.2亩国有土地的20.6万元补偿款判归其所有。检察机关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推动法院再审改判,驳回李某全部诉请、启动执行回转程序,全力挽回国有资产,司法公信力得到有力维护。
一年来,全区检察机关共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406件,监督采纳率保持高位,对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通过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府检联动,让执法兼具力度和温度
监督不是单打独斗,宁夏检察机关不断深化“府检联动”,强化执法与司法衔接,推动行政执法更规范、更有效。
2025年,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政府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府检联动机制的意见》,这是全国省级层面较早的系统性规范文件。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还与公安、司法、市场监管、工商联等部门建立多个协作机制,“检察+行政”的协作网络越织越密,聚焦刑事不起诉案件行刑反向衔接,确保提出的632件行政处罚检察意见衔接顺畅、意见精准。
石嘴山市惠农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某保健器材店经营者何某某因虚假宣传被累计罚款42万元。经调查,何某某系首次违法、经营时间短、未实际获利,且在调查中积极配合、主动整改,家庭经济比较困难。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行政处罚虽于法有据,但明显违背“过罚相当”原则,可能让一个家庭陷入绝境。于是,一份说理充分的检察建议送达后,行政机关采纳建议并重新作出处罚决定,依法将罚款数额调整至4万元。该案的成功办理,是检察机关促进行政机关规范裁量权,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统一的生动实践。
积极融入,护航企业安心经营
行政检察不仅是纠错程序,更是社会治理的“法治参谋”。宁夏检察机关自觉将工作融入全区发展大局,特别是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充分发挥“一手托两家”功能,既监督法院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固原市某房地产公司因未按规定缴存住宅维修资金,被处以448万元罚款及420万元滞纳金。后因处罚程序违法,法院判决撤销该处罚决定,但企业违规事实仍在,行政机关若重作处罚,可能引发新一轮诉讼,企业也将背上沉重负担。固原市检察院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启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程序,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最终,推动行政机关在依法履职的前提下,重新作出罚款298.8万元、免除滞纳金的决定,企业也主动补缴了全部资金及孳息,并按时缴纳罚款。企业的正常经营得到保障,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威也得以维护。
从历时七年的工伤纠纷到瞬间识破的造假骗补,从“天价罚单”的依法纠偏到巨额争议的圆满化解,2025年,全区行政检察工作的每一步,都踏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坚实道路上。2026年,全区检察机关将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办好每一起案件,以“求极致”的精神完善每一项机制,努力为先行区建设提供更优法治保障,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亮宁夏法治建设的崭新征程。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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