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筑牢冬季交通安全防线,有效预防涉酒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涪陵公安交警结合冬季交通出行特点,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全天候严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现将近期几起违法案例曝光如下:
案例一:2025年12月17日23时许,张某无证驾驶渝H临时号牌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涪陵区马鞍太白大道涪高中路段被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其结果为55mg/100mL,已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经查,张某曾于2023年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张某无证驾驶及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合并作出罚款2500元的处罚,同时张某还将面临行政拘留。
案例二:2026年1月3日19时许,杨某某酒后驾驶无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至351国道2265公里200米处时被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其结果为33mg/100ml,已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经查,驾驶人杨某某准驾车型为B2E,此次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属于准驾车型不符。民警依法对杨某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合并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处罚,同时驾驶证记21分。
案例三:2026年1月5日20时许,施某酒后驾驶渝A号牌的小型轿车行驶蔺市街道凤阳大道路段被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59mg/100ml,已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民警依法对施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同时驾驶证记12分。
交警提醒:岁末年初,亲朋好友聚会增多,酒驾风险随之上升,请广大驾驶人务必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自觉抵制酒后驾车行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涪陵交警将持续加大路面巡查和执法力度,全天候、全区域严查严处酒驾醉驾等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