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
也是驾驶人的警戒线
斑马线前车辆应提前减速、礼让停车
否则,危险就在一瞬间
斑马线前未礼让,莲塘一货车发生事故
2024年8月20日16时许,贺州市八步区693县道莲塘螺桥村路段发生一起轻型栏板货车与电动自行车碰撞事故,造成驾驶人受伤、两车受损的后果。事故发生后,贺州公安交管支队迅速赶赴现场,通过细致勘查与调查核实,快速查明事故真相并作出责任认定。
据悉,当日16时27分,邹某木驾驶桂JD***0号轻型栏板货车沿693县道由莲塘往贺街方向行驶,行至老207线至螺桥0公里500米处时,因未减速让行,而与正从道路中心波纹钢护栏绿化隔离带开口处横过道路左侧的由邓某畅驾驶贺州J***8号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邓某畅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经调查,货车驾驶人邹某木行经有人行横道菱形预告标志路段时,未减速让行,未尽到安全驾驶义务,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邓某畅通过路口时未下车推行,违反非机动车通行规定,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调查认定:当事人邹某木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邓某畅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斑马线前“慢一慢、停一停”
既是守法要求,也是对生命的敬畏
贺州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大家
无论是行人还是驾驶人
经过斑马线时一定要多留心观察
互相礼让,安全出行
莫用生命去赶路!!!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宣传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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