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亏掉3万保证金,只因欠了13年物业费!

近期,海淀法院的一起案例,给所有二手房交易者敲了一记警钟。在行情逐步回暖、交易节奏加快的当下,多数人忙着议价、网签、过户,却把物业交割这步“收尾棋”当成走过场,殊不知这正是最容易埋雷的隐形陷阱,稍有疏忽就可能让交易功亏一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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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纠纷的剧情,在二手房交易中其实很典型,精准戳中了卖房人的普遍认知盲区。

2021年李先生卖房时,和中介签了《履约支付服务协议》,明确约定要凭物业费结清证明才能退3万保证金。但他从2008年到2021年,累计欠缴物业费及违约金超5万元,根本拿不出结清证明。中介工作人员口头打了包票,说只要和买方约定好物业费承担周期,保证金就能退。可等李先生和买方签完协议、办完交割,中介却翻脸不认人,以“条件未成就”为由拒退保证金,前期口头承诺成了空话。

李先生觉得和买方划清费用责任就算完事,中介拿书面合同卡壳,买方则坚决反对退保证金——毕竟当初约定保证金,就是为了防范卖方遗留欠费风险。最终法院的判决表明,光有买卖双方的责任划分不够,卖方必须实打实结清欠费,否则保证金的担保意义就形同虚设,买方没必要为卖方的旧账买单。

在二手房交易里,书面合同永远比口头承诺管用,这是无数纠纷验证过的真理。不少中介为了促成交易,会用口头承诺安抚买卖双方,但最终还是要按合同条款执行。更关键的是,李先生欠缴的5万余元,这笔钱如果卖方不结,后续物业公司只会找现任业主追缴,买方自然不会同意放行保证金,换成谁都不会冒这个险。

李先生的这个案例绝非个例。

在二手房交易纠纷中,物业交割相关的欠费、遗留问题,是高频雷区之一。

现实中,很多卖方都有类似误区:要么觉得和买方约定好就行,要么用欠费和物业“赌气”,却不知道这笔旧账迟早会在交易时反噬自己。此前就有案例,卖方欠2万物业费,不仅5万保证金被扣留,还因纠纷拖延错过了最佳卖房窗口期,里外里亏了不少。

随着楼市监管趋严,物业交割的规范性要求越来越高,粗放式交易早已行不通。北京虽未针对二手房保证金出台专门监管办法,但从租赁押金托管的政策导向能看出,资金监管的核心就是“闭环担保”,延伸到二手房交易,保证金就是为了堵住物业遗留纠纷的漏洞。对中介、买卖双方来说,简化交割流程、忽视欠费问题,本质上就是给自己埋隐患。

在二手房市场中,很多人把所有精力都放在议价、网签这些“重头戏”上,觉得物业交割只是走个流程,结果栽了跟头。

要知道,二手房交易的成败往往藏在细节里,一笔未结清的物业费、一份模糊的合同约定,都可能让前期付出的时间、精力白费,甚至产生经济损失。

对于卖方而言,挂牌前务必主动去物业公司查账,结清所有欠费;和物业有纠纷就针对性解决,别用欠费硬扛,否则只会困住自己。哪怕和买方约定“前期欠费由卖方承担”,也要先结清再交易,避免保证金被扣留。对买方来说,签合同时一定要留足尾款,明确约定“物业交割无遗留问题后再支付”;交割时亲自去物业核实结清证明,别轻信中介或卖方的口头保证,必要时可要求将欠费从房款中直接抵扣,把风险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