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三部门最新公告
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公告》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全文如下:
一、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三、享受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四、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退税。
五、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本地区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含撤销备案信息)实时共享至当地税务部门;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地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及时获取审核退税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
(内容来源:新闻联播)
均价2万起!今年深圳首批2个保障房项目接受申购
今年深圳首批2个保障房项目——铭著坊项目、睿著广场项目接受网上申购。铭著坊为安居型商品房项目,此次提供房源181套,其中,两房130套,三房51套,配售均价为20750元/平方米;睿著广场项目面向人才配售住房合计32套,全部为三房户型,项目配售均价为25500元/平方米。
铭著坊项目
铭著坊项目效果图
铭著坊项目位于宝安区松岗街道沙江路北侧、沙浦围工业大道西侧,开发建设单位为深圳地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铭著坊项目安居型商品房合计189套,其中两房135套,建筑面积约68平方米;三房54套,建筑面积约86平方米~88平方米。配售均价为20750元/平方米。其中有8套住房为样板间,不纳入本次配售范围。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关于铭著坊安居型商品房配售通告如下:
《关于安居型商品房配售有关事项的通知》(2026001-1)已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现就铭著坊项目安居型商品房(以下简称“本批次住房”)的配售对象、房源安排、选房方式、配售程序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配售对象
本批次住房的配售对象分为以下两类:
(一)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人。在册轮候人名单可通过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住房保障服务”页面查阅。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领军人才:
1.在本通告发布前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领军人才(人才证书在有效期内或人才证书虽不在有效期但期末评估合格);
2.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
3.在本通告规定的网上申请认购截止日前向主管部门提交购买安居型商品房申请。
二、房源安排
本批次住房共181套,其中两房130套,建筑面积约68平方米;三房51套,建筑面积约86-88平方米。
(一)单身居民及二至三人家庭可根据自身意愿认购本项目住房的两房户型。
(二)领军人才、四人及以上家庭可根据自身意愿认购本项目住房的两房户型或三房户型。
三、选房方式
(一)选房队列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次房源安排及认购申请家庭(包括在册轮候家庭及领军人才)认购意向,选房队列分为A队列和B队列。A队列指认购申请两房的选房队列;B队列指认购申请三房的选房队列。领军人才、四人及以上家庭只能选择其中一个队列参与排序并选房。
(二)选房排位
第一序位为深圳市领军人才认购申请家庭,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购申请家庭,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购申请家庭,第四序位为按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购申请家庭。
上述第一序位的领军人才认购申请家庭,其选房排位排在本次认购的所有轮候家庭之前,领军人才之间的选房排位按照提交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第二、三、四序位中,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如属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管理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或为拥有残疾人联合会或退役军人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残疾证的残疾人,其在该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选房排位依据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四、配售程序
(一)网上申请认购
有意申购的认购申请家庭,应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在线提交认购申请。具体路径为: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安居型商品房”—>“安居型商品房认购申请”。可在线打印《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认购申请回执》。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
在册轮候的领军人才未提交人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应当在网上申请认购截止日前,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补交。
网上申请认购时间为:2026年1月13日18:00至2026年1月20日18:00。2026年1月20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购的,视为放弃认购。认购申请家庭需调整认购意向的,应当于2026年1月20日18:00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自行变更,逾期不予调整。
认购申请家庭已签订其它保障性住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不接受此次认购申请。
(二)看房
看房安排以《关于安居型商品房配售有关事项的通知》(2026001-1)为准。
(三)认购资格审核结果公示
认购结束后,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将审核认购申请家庭的认购资格,审核结果将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认购申请家庭如需放弃本次认购,应当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脑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提交网上放弃认购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四)发布选房通告
审核结果公示结束后,将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购申请家庭名单。其中,A队列:排名1-130位的认购申请家庭作为入围认购申请家庭,排名131-260位的认购申请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购申请家庭,261位及以后的认购申请家庭作为递补认购申请家庭;B队列:排名1-51位的认购申请家庭作为入围认购申请家庭,排名52-102位的认购申请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购申请家庭,103位及以后的认购申请家庭作为递补认购申请家庭。
选房通告及上述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选房排位将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
(五)选房及签约
选房通告及选房名单、选房排位发布后,入围和候补入围认购申请家庭即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在线打印《选房通知书》。
入围和候补入围认购家庭须按《选房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房,并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其所在选房队列及其认购意向项目中的一套住房,房源选完即止。
入围和候补入围认购家庭选房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将由递补名单中的认购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递补选房,剩余房源选完即止。
认购申请家庭应按照认购协议书的规定时间缴纳购房款并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购房款、签订买卖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认购。
五、其他提示
(一)认购申请家庭认购资格的审核时点为认购截止日。认购申请家庭如住房、人口、人才认定、户籍、婚姻、抚恤定补优抚和残疾等信息发生变化,须在认购截止日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住房保障服务”页面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一层南部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咨询电话:0755-88631666)现场(节假日除外)提交信息变更申请。
(二)认购申请家庭在认购截止日后至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前,住房、婚姻、人口、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因信息发生变化导致不再符合认购资格或住房面积标准或轮候条件的,将取消认购申请家庭的认购资格或轮候资格,且不予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述信息发生变化后未及时变更,且不再符合认购资格或住房面积标准或轮候条件的,将依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理。
其中,属于离婚情形的,申请人及原配偶须共同前往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办理信息变更,由符合条件的一方继续认购住房;双方都符合条件的,可协商确定其中一方继续认购住房。
(三)业务咨询地址及电话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联系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面一楼(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室),业务咨询电话:0755-88631666。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四)市民如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深圳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755-23913749。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2026年1月13日
睿著广场项目
睿著广场项目效果图
睿著广场项目位于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光辉大道与华夏路交汇处,开发建设单位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睿著广场项目面向人才配售住房合计32套,全部为三房户型,建筑面积约86-88平方米。项目配售均价为25500元/平方米。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关于睿著广场项目面向人才配售住房通告如下:
《关于面向人才配售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2026003-1)》已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现就睿著广场项目住房(以下简称“本批次住房”)的申请条件、房源安排、选房规则、配售流程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认购本批次住房,按照申请家庭资格条件分为四个队列,具体如下:
(一)第一队列: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或者属于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需要的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或者属于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或者属于深圳市人才主管部门备案的“高精尖缺”人才(2021年以来成功申报国家海外引才计划的人才、“鹏城孔雀计划”特聘岗位获聘人才);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配偶为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本市户籍条件限制),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纳3年以上;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年满35周岁。
(二)第二队列:申请人人才认定标准与第一队列相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受本市户籍限制,未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年满30周岁。
(三)第三队列:申请人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高级职业资格,且职业资格证书符合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或者属于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或者属于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的人才,或者属于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受本市户籍限制,未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年满30周岁。
(四)第四队列: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符合第一、第二、第三队列中任一队列的申请条件,家庭人口数为3人,且认购意向为三房户型住房。
申请家庭的学历、职业技术资格、户籍、社保、年龄、家庭人口数等以认购截止日的情况确定。
申请家庭在认购截止日前,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我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或者奖励补贴政策。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认购截止日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本批次住房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判定时点为本通告发布之日)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深圳市住房保障。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具有本市户籍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投靠子女取得深圳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
申请认购家庭应当通过线上提交以下材料:
(一)住房认购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等关系证明材料)及其他户籍证明;
(三)申请人配偶属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士兵证;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初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离婚证明材料;再婚的提供结婚证及前段婚姻离婚证明材料;丧偶的提供丧偶证明材料;未婚的无须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五)以下人才证明材料之一:
1.学历(学位)证书;
2.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
3.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证书;
4.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5.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
6.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7.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证书;
8.“中华技能大奖”证书、“全国技术能手”证书、“广东省技术能手”证书或“深圳市技术能手”证书;
9.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证书。
三、房源安排
本批次配售房源为32套建筑面积约86-88平方米的三房户型。
(一)高层次人才及“高精尖缺”人才(不受家庭人口数限制),4人及以上家庭可认购三房户型住房。
(二)3人家庭可认购三房户型住房(作为第四队列)。
家庭人口数按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予以确定。
四、配售方式
本批次住房实行集中认购、分队列摇号排序选房。
(一)认购申请方式
认购申请家庭可线上提交认购意向。
(二)选房方式
本批次住房按三房户型组织选房。
选房顺序通过公证摇号确定(高层次人才、“高精尖缺”人才除外)。
三房户型的选房顺序依次为第一队列、第二队列、第三队列、第四队列。同一选房队列中高层次人才、“高精尖缺”人才优先选房,选房顺序依次为高层次人才、“高精尖缺”人才,其中,高层次人才选房顺序按照高层次人才证书发放时间(以证书编号的年月日为准)的先后顺序确定,证书发放时间相同的,选房顺序按照认购编号先后顺序确定;“高精尖缺”人才选房顺序按照认购编号先后顺序确定。其他认购申请家庭由公证摇号确定的顺序依次选房。
房源选完即止,认购申请家庭选房时,只能在其认购意向项目中选择一套房源。
五、配售程序
(一)线上申请认购
申请人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面向人才配售住房申请(“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上方)填报申请信息,线上提交申请材料,同时签署诚信申报声明,对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申请人成功提交认购申请后系统自动生成认购编号,该编号作为后续进行公证摇号的号码(高层次人才、“高精尖缺”人才除外)。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
线上申请认购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14:00至2026年1月25日18:00。认购截止日前未线上提交认购申请的,视为放弃认购,认购截止日后不再受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家庭需调整认购意向的,应当于认购截止日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进行变更,逾期不予变更。
认购申请家庭已签订其它保障性住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不接受此次认购申请。
(二)看房
看房安排以《关于面向人才配售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2026003-1)》为准。
(三)认购资格审核结果公示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会同相关部门对全部认购申请家庭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认购申请家庭如需放弃本次认购申请,应当在公示期内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提交放弃认购申请。
认购申请家庭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提出异议申请。公示期满后,不再受理认购申请家庭异议申请。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对认购申请家庭异议申请进行复核。异议成立的,更正认购申请家庭审核结果,并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名单。
(四)公证摇号
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名单发布后,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将发布本批次住房配售摇号公告。由公证处对终审合格的认购申请家庭(不含高层次人才、“高精尖缺”人才),通过摇号方式确定本批次住房三房户型各队列认购申请家庭的选房顺序号,摇号结果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
(五)发布选房通告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根据公证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号及高层次人才所持高层次人才证书发放的时间顺序或认购编号先后顺序、“高精尖缺”人才的认购编号先后顺序,分别确定本批次住房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的选房顺序及选房名单,并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本批次住房的选房通告及选房名单、选房顺序。
(六)选房及签约
选房通告及选房顺序、选房名单发布后,认购申请家庭即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在线打印《选房通知书》。
认购申请家庭须按《选房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房,并按照选房顺序依次选房,房源选完即止。
认购申请家庭选定房号后,应当签订认购协议书。
认购申请家庭应按照认购协议书的规定时间缴纳购房款并签订住房买卖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购房款、签订买卖合同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认购。
六、其他提示
(一)符合本通告规定条件的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人可认购本批次住房,签订买卖合同后,自动退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册。
(二)本批次住房的产权管理、使用和处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内容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购房人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为安居型商品房。签订买卖合同满10年的,可按照届时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的相关政策规定,申请取得住房完全产权。
(三)线上提交认购申请后至签订买卖合同前,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住房、家庭人口、户籍、婚姻、学历学位、职业或技术资格证书、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证书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面向人才配售住房申请(“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上方)变更相关信息。信息变更后经审核不再符合申请条件或认购住房户型面积标准的,将取消认购申请家庭的认购资格。上述信息发生变化后未及时变更,且不再符合申请条件或认购住房户型面积标准的,将依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理。
有关信息变化且属于离婚情形的,申请人及原配偶须共同前往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办理信息变更,由符合条件的一方继续认购住房;双方都符合条件的,可协商确定其中一方继续认购住房。
(四)生成的认购编号仅对本批次住房配售有效。
(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有关规定,认购申请家庭签订买卖合同后,若买受人中包含境外(含港澳台)人士,应当履行合同公证手续。未提供合同公证文书的,合同将不予备案。
(六)本批次住房选房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将结合项目配售情况开展后续工作,具体方式及程序将另行通告。
(七)业务咨询地址及电话
睿著广场项目咨询电话0755-82106666,接听时间:9:00-18:00。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联系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面一楼(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室),咨询电话:0755-88631666。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八)市民如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深圳市住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755-23913749。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2026年1月16日
(内容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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