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1月17日,全国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最高法透露,从客观效果看,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案件,裁判社会接受度、当事人服判息诉率更高,更有助于提高司法裁判的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
会议强调,人民陪审员来源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基于常识常情常理形成的朴素认知与法官专业判断恰好形成优势互补,有利于提高事实认定的精准度、认可度,有助于法官准确把握法律适用的尺度,有助于促进裁判更加公平公正。
全国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会议提出,在案件量持续高位运行、“定分不易、止争尤难”的背景下,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更好发挥人民陪审员促进定分止争、促进公正司法的作用,努力做到法官公正司法和群众公正评价间无“温差”、无“色差”,切实做到让司法公正能实现、真有感、获好评。
据悉,近年来,最高法会同司法部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不断规范和优化人民陪审员选任、参审工作。会议要求,各级法院要协同司法行政机关抓好落实,切实把人民陪审员选好、用好,推动人民陪审员更好履职、更好发挥作用。
最高法要求,要积极主动配合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主动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等有关单位的协作配合,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沟通,确保形成合力。要健全与人大常委会的联络机制,主动报告人民陪审员选任情况,落实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免程序要求,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
近期,最高法、司法部专门明确,对于因特殊需要在开发区、自贸区等设置的没有对应同级人大的基层法院,可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会议要求,相关地区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向人大汇报,争取理解支持,畅通任免渠道,确保人民陪审员任命合法合规。
会议提出,各级法院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做好人民陪审员资格审查等工作,特别是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最新要求,加强对人民陪审员任职资格条件全流程、全周期把关,不仅要严把入口关,还要强化任期内动态考察,发现不宜继续任职情形的,依法依规及时提请免职。
最高法还强调,要全面落实随机抽选,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完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在法定范围内细化随机抽选要素,注意兼顾随机抽选人员的类别和结构,切实增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广泛性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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