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黑龙江龙煤集团旗下骨干企业,黑龙江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5007726002766)在2023年“11·28”双阳煤矿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1人遇难、1951.3万元直接损失后,仍未汲取教训。2024年至今,该企业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领域累计10余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开出高额罚单,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其“重生产、轻安全、漠视环保”的经营模式已触及法律红线与行业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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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庆市应急管理局官网

2023年11月28日,龙煤双鸭山矿业下属双阳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作业、安全管理混乱”导致的责任事故——该矿违规自然排放瓦斯、通风系统失效、机电设备漏检、安全监控系统未联网。然而这场惨痛事故并未唤醒企业安全意识,2024-2026年,监管部门仍密集查出多环节、重复性安全违规:

• 2024年6月(黑(安监)煤安罚﹝2024﹞141008号):该矿存在10余处安全违规问题,被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罚款2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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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

• 2024年7月(黑(安监)煤安罚﹝2024﹞108001号):二水平中央排水硐室未按要求装设局部接地极,喂水泵开关外壳接地扁铁连接螺栓松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七十八条第(二)项;《煤矿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1145-2015)13.3.4的规定,被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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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

• 2025年7月18日(黑(双)煤安罚〔2025〕煤四006号):两大严重违规合并罚款7万元:①东三里部采区14层右二片工作面爆破作业时,“一炮三检”瓦斯检查记录造假(未作业却填写检测),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②西二采区18层左翼左一片轨道石门掘进工作面带式输送机机尾无防护栏,违反《煤矿用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依据《安全生产法》分别罚款5万元、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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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

• 2025年12月(黑(双)煤监管罚(2025)煤五006号):违反《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与《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被双鸭山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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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

• 2025年12月(黑(双)煤监管罚(2025)煤五远程004号):因安全设备安装不符合标准、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被合并给予警告+罚款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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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

• 2025年12月(黑(双)煤监管罚(2025)煤四远程004-1号):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安全管理混乱,被警告+罚款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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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

• 2026年1月9日(黑(双)煤监管罚﹝2026﹞煤五007号):510队掘进(一水平二采区10层右倾一片轨道巷)《作业规程》中规定“永久支护距迎头大于0.3m时,必须打设临时支护”,现场检查时,工作面永久支护距迎头大于0.3m(现场约0.8m),未打设临时支护施工爆破眼空顶作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煤矿安全规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被双鸭山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处1.4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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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

截至2026年1月,该企业违规行为覆盖瓦斯治理、支架支护、安全监控、设备防护、隐患排查等全链条,与2023年重大事故暴露的“管理混乱”问题如出一辙。更严重的是,2024年9月,该企业因“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且负有责任”,被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黑龙江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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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企查查

作为大型国有企业下属单位,龙煤双鸭山矿业本应是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的标杆,但事实却是:

• 重大事故后仍顶风违规:2023年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追责45人(5人被刑拘、38人受党纪政务处分)、双阳煤矿被罚600万元后,企业仍在瓦斯检测、通风管理等核心环节违规,反映出安全整改流于形式。

• 违规行为呈现重复性:2024年因支架错茬违规,2025年又出现轨道铺设偏差;2023年因瓦斯抽采失效致重大事故,2024年仍发生瓦斯抽采钻孔施工不规范,暴露制度执行“层层递减”。

• 安全与环保双重失守:既漠视井下作业人员生命安全,也无视生态环境保护义务,违法违规覆盖生产全流程,凸显“重效益、轻责任”的错误导向。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对屡罚不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将采取“停产整顿、限制产能、联合惩戒”等强制措施。业内专家指出,龙煤双鸭山矿业的问题并非孤立的操作失误,而是“责任体系崩塌、管理架构失效”的系统性问题,若不进行彻底的管理重构,恐将引发更严重的安全环保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