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1月1日,《四川省古籍保护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作为全国首部专门针对古籍保护利用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标志着四川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古籍事业高质量发展上迈出关键一步。

中华古籍是各民族共同创造、守护与传承的智慧结晶,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生动见证。对珍贵古籍的保护、修复和活用,关乎中华文脉的延续与传承。

《条例》有何亮点?保护有法、利用有序、传承有人

2007年,“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实施,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驶入“快车道”。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加强古籍工作的地方性法规”。

作为古籍资源大省,四川率先开展探索。2023年11月,四川省启动古籍保护利用立法工作;2025年4月,《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2025年9月,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今年1月,《条例》正式施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古籍修复。

保护古籍,须先摸清家底。四川省古籍资源藏量丰富、种类多样——全省普查发现汉文古籍约23万部187万册、民族古籍约50万册,其中246部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数量居全国前列。

然而,丰厚的家底背后,保护工作面临诸多挑战:四川气候湿热,古籍易受虫蛀、霉变、破损之苦,自然保存条件严峻;收藏单位分散于不同系统和部门,保护力量难以整合;投入保障不足——全省138家备案古籍收藏单位中,仅50家具备达标特藏书库条件,12家有持续经费支持。此外,专业人才短缺、藏用矛盾突出等问题,也使部分古籍长期束之高阁,文化价值未能充分彰显。

直面困境,寻求突破。《条例》立足问题导向,坚持务实管用,用34个条款着力破解古籍保护利用工作的瓶颈难题,呈现出诸多亮点。

首先是确定保护范围:《条例》将古籍范围从“1911年以前的文献典籍”扩展到包括“产生于1912年至1949年期间具有历史、艺术、学术价值的古典装帧形式的文献典籍”,满足了古籍保护的动态需要。

针对“多头管理”的痛点,《条例》提出正确处理古籍工作牵头部门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确保牵头部门有职有权有责,明确其建立协调机制、制定古籍工作中长期规划、统筹全省古籍工作等。

古籍“活”起来,关键在利用。《条例》明确推动古籍资源与文化、旅游、研学深度融合,支持依托收藏单位建立研学基地,开发特色旅游产品,发展主题文化游、深度研学游、科普游,拓宽利用路径。

针对古籍修复长期依赖“师带徒”、缺乏系统培养机制的问题,《条例》既解燃眉之急,更育长久之才——建立健全古籍专业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鼓励高校、中职学校健全古籍相关学科专业体系,支持古籍收藏单位与院校合作共建教学实践基地,联合培养古籍专业人才。

《条例》规定建立古籍征集制度,其中包括古籍雕版。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县的德格印经院完整保存古印版和画版等雕版档案32万余块,囊括了11世纪以来的各类重要藏文经典文献,内容涵盖佛学经典、天文历算、诗歌音韵等传统文化的各个方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在德格印经院,工人在制作院藏印版。 新华社记者 王曦摄

“2024年,德格印经院院藏雕版档案文献入选《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如今正准备申报《世界记忆名录》。《条例》提出鼓励申报,我们底气更足了。”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县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长周雪松说。

民族古籍保护走向何方?压实责任、活化利用、科技赋能

“彝族文化典籍多存于毕摩文献之中,由于传承人断层、载体老化及古彝文释读困难等保护挑战,毕摩文献日益减少。”临近退休的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中国彝族毕摩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吉朗伍野,谈及当地古籍现状时不无担忧。

美姑县查明现存彝族古籍约3.3万册。“如果是三四十年前,数量肯定比这多。”吉朗伍野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四川省图书馆开展古籍修复研学活动。

四川自古便是多民族交融共生的热土,现存民族古籍涵盖历史、宗教、医药、天文、历法等多个领域,是研究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的宝贵资料。此前,民族古籍普遍面临保护机制不健全、人才缺乏、研究滞后等挑战,保护的急迫性不言而喻。

《条例》明确规定,支持和规范古籍价值挖掘阐释,挖掘古籍中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促进反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研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厚植文化自信,赓续中华文脉。

“这为我们当前与未来的民族古籍保护工作,既指明了清晰的实践方向,也提出了更高的时代要求。”四川省民宗委少数民族古籍办主任李学华介绍。

如何让民族古籍从库房走向大众,《条例》提供了清晰路径:

深入挖掘阐释。鼓励设立专项课题,组织跨学科团队进行翻译、校注、编目和研究。通过出版高水准的整理本、研究专著和普及读本,将古文字、文化符号转化为社会公众能够理解的知识体系,为后续的传播利用奠定坚实的学术基础。

强化科技赋能。引入无损检测、智能辅助修复、AI图像识别等前沿科技和古籍修复新材料。着力构建线上线下结合、传统与现代交融的立体化传播网络,开发沉浸式体验、系列文创产品、短视频课程,让古籍以更智能、更生动的方式触达公众,充分让民族古籍“活”起来。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在政府财政保障的基础上,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设立基金、公益赞助等方式提供支持。支持古籍收藏单位与高校、研究机构、科技企业、设计工作室等开展合作,支持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举办民族古籍专题展。招募和培训志愿者参与古籍的整理编目、讲解导览、社区教育活动,形成“专业机构+社会力量”的协同网络。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条例》内容,四川省民宗委还将制定《四川省少数民族古籍保护与利用专项实施方案》,将《条例》关于民族古籍相关要求转化为具体项目。

如何开启未来?法治护航、成果共享、文脉永续

“《条例》是一次‘敢为人先’的探索。”在专场新闻发布会上,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王成平感慨,“它守护的不只是泛黄书页,更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文化基因。”

四川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唐文金表示,目前国内尚无关于古籍保护利用的专门法律法规,且由于古籍兼具文物与文献双重属性,文物保护法、公共图书馆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涉及古籍的条例适用有限。“推进专项立法,为四川古籍事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很有必要,正当其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德格印经院院藏印版。 新华社记者 沈伯韩摄

《条例》出台后,受到学界和业界的广泛关注。

“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挂牌于国家图书馆)指导四川搭建起了《条例》的基本框架和部分内容。”国家图书馆原常务副馆长、中国古籍保护协会常务副会长张志清表示,这部凝结着川人智慧的《条例》,将为后续其他省市制定古籍保护法规提供可借鉴的“四川样本”。

“《条例》的实施让四川全域的古籍保护进入有法可依的时代,也为地方构建健康、完善的古籍保护格局提供了思考和参照。”国家图书馆研究馆员陈红彦认为,地方古籍保护工作既要尊重历史、观照全局,又要注重地方特色,消除管理上的盲点;既要让每部古籍有管理、有研究,又要让古籍中的思想可传播、可弘扬;还要对从业人员有关怀、有温度,对行业发展有推动、有保障。

“古籍保护工作既要对得起历史,也要对得起未来。”陈红彦说,让古籍保管更安全,古籍抢救更科学,古籍利用更便捷,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更有效,这是所有古籍工作者的共同愿景。

千年文脉,生生不息;法治护航,文脉永续。古老的典籍,正借助法律与时代的双翼,焕发新生,带着中华文明的智慧温润心灵、滋养当代、照见未来。

(本文图片除署名外均由四川省图书馆提供)

监制 | 肖静芳

统筹 | 安宁宁

编辑 | 周芳 吴艳

制作 | 胡晓蝶

来源 | 中国民族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觉得有用,点亮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