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从“喝水心忧”到“畅饮无忧”湖南新晃:代表全程参与公益诉讼办案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陆云 张琼文)“以前总担心这水不干净,现在许可证、报告都贴出来了,喝水也踏实了。”近日,在湖南省新晃县晃州镇一处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前,居民王先生对前来开展“回头看”的检察官和怀化市人大代表昌琼说道。从心存顾虑到放心取水,这一转变背后,是新晃县检察院积极回应代表委员关切,通过公益诉讼推动系统治理,守护群众饮用水安全的履职实践。

现制现售饮用水是以市政自来水为原水,通过取得卫生许可的水质处理器,现场制作并直接出售的散装饮用水,因其便捷与经济的特点,成为许多居民日常饮水的选择。但其快速发展的背后,也存在信息不透明、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2025年初,昌琼在走访中了解到,不少群众对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的卫生状况心存疑虑:“水质检测报告看不到、滤芯换没换不清楚,自动售水机周围环境杂乱,这水能喝吗?”

在随后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时,昌琼正式提出了这一问题。新晃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将其列为公益诉讼重点线索,迅速联合人大代表、卫健部门及“益心为公”志愿者,对县域内多个居民区的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展开实地调查。

调查发现,新晃县某管道直饮水有限公司在晃州镇、鱼市镇多处地段投放的38台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普遍存在三类问题:信息不透明,部分设备缺失产品铭牌,卫生许可批件、管理人员健康证明等信息公示不全面;环境不达标,部分售水站点设在小区门口等嘈杂拥挤地段,周边环境卫生状况不佳;运维不规范,维护记录流于形式,无法全面体现清洗消毒、滤材更换、巡查检测、维护保养等情况。

新晃县检察院随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并向该县卫生健康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推动企业限期整改。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县卫生健康局立即组织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下达《关于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的工作提示》,指导和督促涉案公司按要求逐一进行整改。2025年7月,新晃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邀请市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社区工作者及居民代表对整改情况进行实地评估,整改效果获得一致认可。

检察建议绝非“一发了之”。为推动问题系统性解决,在新晃县检察院的协调推动下,该县卫生健康局联合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县市场监管局,三方共同会签了《关于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的通知》,从水质标准、设备安装、日常巡查、信息公示等6个方面划定了清晰的管理标尺,形成了强有力的监管合力。

“检察机关通过一份建议推动了一个行业的规范,实现了从‘点上整改’到‘面上规范’的治理提升,体现了履职智慧和监督韧性。”2025年11月,新晃县检察院主动向代表通报该案办理情况及长效治理成果,全程参与该案的昌琼表示充分肯定。

为进一步巩固成效,昌琼已计划将该案检察建议内容深化提炼,转化为正式代表建议,拟提交怀化市两会,从更高层面推动居民饮用水安全持久保障,探索出一条“代表关注—检察监督—行政履职—长效治理”的公益司法保护路径。(张吟丰 陆云 张琼文)

(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