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九派新闻
1月19日,据“全国网络举报”公众号消息:
色情低俗直播踩踏法律法规红线,污染网络生态,挑战公序良俗底线,让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深受其害。近年来,中央网信办持续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坚决打击色情低俗等网络有害信息。青海省西宁市网信办积极落实“清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从严整治色情低俗直播,近日依法依规约谈两名主播,封禁其账号权限7天。
西宁市网信办接网络举报后调查发现,短视频主播“**会长”(粉丝6.4万)与“**红娘**”(粉丝6.3万)在直播间播放低俗音频,涉嫌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西宁市网信办随即固定证据,并指导属地城东区网信办、湟中区网信办,联合公安部门分别约谈两名主播,依法对其账号采取封禁权限7天处罚。
经约谈教育,相关账号负责人表示,已认识到传播有害信息的错误和危害,承诺今后将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积极传播正能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西宁市网信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分别约谈两名违法违规主播。
普法小课堂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第六条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违法信息:
(九)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不得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九)制作、复制、发布违法信息,或者未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不良信息
(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来源:“全国网络举报”公众号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