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韶关市仁化县委批准,韶关市仁化县纪委监委对仁化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赵丹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丹宁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廉洁底线失守,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赵丹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仁化县纪委常委会会议、仁化县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韶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报韶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赵丹宁开除党籍处分;由仁化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仁化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对赵丹宁的开除党籍处分决定,待召开仁化县委全会时予以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