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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两天内

柳州市因驾驶人未遵守交规转弯让直行

发生两起交通事故

1月10日,柳州市城中区

高新一路与海关路交叉路口

摩托车右转未让直行小车

于是,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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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还是城中区

文昌路与桂中大道交叉路口

小汽车右转未让直行电动车

又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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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完全一致:

转弯车辆负全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转弯机动车必须让

直行车辆、行人先行

两次碰撞,两次受伤

本都可以避免

只因在该停、该看、该让时

方向盘前的人选择了“抢”

交警提醒:

转弯让直行,不仅是法律规定,更是安全驾驶的基本准则。

请所有驾驶人牢记:

✅ 转弯前提前减速,仔细观察左右后方来车;

✅ 主动礼让直行车辆、行人,确保安全后再转弯;

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同样需遵守让行规定,不可抢行;

✅ 行人通过路口时也请注意观察,确保自身安全。

愿每一位交通参与者

都能平平安安出门,高高兴兴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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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黄崇焊

内容来源:柳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