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出平安,“抢”出祸端

其实,行车路上我们更应该注意的

并不是“谁没让谁,谁要负责”

而是“互相谦让,安全行车”

警示案例

2025年10月19日14时50分许,张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沿九江大道由巴福方向往双福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九江大道赛力斯路段右转时,与沿九江大道由九龙园方向往双福方向直行吕某驾驶的照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吕某及乘坐人吴某两人受伤(两人均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并无大碍)、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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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之规定。

当事人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

转弯不让直行

是造成交通事故最常见的原因之一

路口如“虎口”

低速慢行、留心观察、礼让通行

一直都是路口行车的关键

希望所有的交通参与者

都能平平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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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津交警

编辑:陈柳颖 编审:胡德赛

值班副总编辑:易志慧

总编辑:王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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