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邱延波
要想毁掉一个孩子,给他一部手机就够了。
这句话深得一些学校和家长的认同。为此,一些学校对学生使用手机有着严厉的管控措施。据相关媒体报道,陕西省柞水中学,一名高一女生因为把手机带到了宿舍,被学校停课一个月。
学校有规定,学生就应该严格遵守,违反规定受到惩罚也是应该的。但是,停课一个月,是不是过于严厉了?这名女生,父母离婚,她跟着父亲,家里到学校有30分钟的车程,父亲平时在西安上班。父亲给她配备手机,是为了方便周末联系,接她回家。试想,如果周末放学需要回家,上千名学生几乎同时涌出学校,没有电话,家长和孩子很难及时准确地找到对方。如果找不到家长,让一个没有手机的女生,独自一个人回家,不仅不方便,而且不放心。家长给孩子配手机,还有一个原因是在微信上给孩子转伙食费,孩子再充到饭卡上。
从实际情况来看,孩子确实有使用手机的需求。应对这种情况,很多学校都做得很好:学生拿着手机进校,到班级后,统一交给老师保管,周末放学后,再领取手机。这样,既保证了学生进校前使用手机,又保证了进校后安心学习,两全其美。
遗憾的是,这名学生原本是到校后将手机主动交给老师保管的,但后来老师却不收了。这不是为难学生和家长吗?老师举手之劳就可以解决的问题,非要让学生被动违规,再严厉惩罚,用意何在?
尽管这样,家长仍然承认孩子将手机带到宿舍不对,愿意接受惩罚,“学校可以直接批评教育,可以罚她做劳动,罚她写保证书。但直接让停课一个月,对学业影响太大了。”
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明确要求每周35课时(每节45分钟),陕西省多所高中实际执行的这个标准。停课一个月,意味着错过近150节课,涵盖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地理等多门课程。如果说文科可以在家自学,而有些理科没有老师讲课,学生很难自己学会,而且理科的连贯性强,一旦停课一段时间,错过几节课,接下来就可能跟不上了。
任何惩戒的前提,都应该是更有助于孩子的学习,而不是相反。停课一个月,学生的学业如果因此受到严重影响,是不是违背了惩戒的初衷?
更值得警惕的是,据家长反映,该校同期因带手机被停课者竟达40余人,其中不乏高三学生。在高考倒计时不足半年的关键阶段,停课一月可能直接改写人生轨迹。这样的惩罚到底是为了挽救孩子,还是为了毁掉孩子?如果真从教育的初衷出发,从孩子的成长出发,就应该抱着治病救人的态度,好好解决问题,而不是一律停课一个月。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十条明确规定: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这意味着:对高中学生实施停课或停学的教育惩戒,法定上限为“不超过一周”。而陕西柞水中学让学生停课一个月,明显超出了《规则》所授权的惩戒限度,属于违规扩大惩戒权限。
因此,即便柞水中学有学校自己的规定,这个规定也不得凌驾于部门规章之上。《规则》作为教育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具有行政效力,地方学校必须遵守。停课一个月,不仅不合理,更涉嫌违规。
当惩戒失去温度,当校规大于国家部门规定,教书育人已经变了味。一所成功的学校,不应该靠停课一月来震慑学生,而应该春风化雨般地滋润学生。教育的最高境界,从来不是让人害怕犯错,而是给孩子容错空间,让学生敢于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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