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决定
(2026年1月15日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2026年1月9日,朔城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接受了宣春青辞去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2026年1月8日,应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接受了刘虹、姜淑平、韩晓明辞去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2026年1月14日,平鲁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接受了王玉奎辞去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2026年1月15日,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了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相关规定,确认宣春青、刘虹、姜淑平、韩晓明、王玉奎的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并报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刘虹的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接受个别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6年1月15日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朔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相关规定,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付存新、闫祖伟、杨为国、孟青、贾志武辞去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小编:李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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