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刘虎 张梦云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正在审理一起投资商向房山区青龙湖镇晓幼营村经济合作社及村委会讨要拆迁补偿的诉讼,索赔本息合计达2.5亿元。

2022年9月30日,晓幼营村经济合作社及村委会将位于该村、价值1.82亿余元的锦岚坡山庄(亦称“山西大院”)拆毁,项目投资人、晋商王瑞国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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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区域现已变成建设工地。刘虎摄

王瑞国等诉状称,其与被告于2014年签署《协议书》,依法享有对租赁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和自建的地上物所有权。但二被告擅自违法强行毁损拆除涉案土地地上物,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严重损害了其合法权益,故诉请解除《协议书》并要求二被告赔偿损失。

01

被招商者从投资化工产业到发展民宿

晓幼营村位于房山区与门头沟区、丰台区交界处,村名源于古代屯军历史。相传该地因作为战场大后方,用于安置军官士兵家属并训练青少年兵,故得名“晓幼营”。

因地势相对偏僻,该村早年贫困,以从事传统采石业为主。2009年7月1日,晓幼营村通过招商引资,与王瑞国签订《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书》,双方约定项目占地约200亩,租期50年。

在村委会的支持下,王瑞国和朋友们投资建设精细化工产业园,主要为行业做配套。他为此完成了大量前期工作,包括征地、河道改道、土地平整等,累计投入资金1000余万元。

然而,由于一家石料场未能如期搬迁,加之环保政策变化,管理要求日趋严格,精细化工产业园项目最终搁浅。

2010年,在晓幼营村村委会的建议下,王瑞国开始转型发展民宿旅游产业。2010年4月7日,双方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书》,村委会以补偿形式将村西约36亩坡地租赁给王瑞国,用于建设锦岚坡山庄,作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配套内部接待和外部旅游接待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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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后的锦岚坡山庄。受访者提供

随后,王瑞国再度投资上亿元,建设了锦岚坡山庄以及其他配套设施。这个投入巨资精心打造的山庄临近青龙湖国家森林公园,附近紧邻青龙湖风景区。

02

村委将罚没资产返还给投资人

2012年7月10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王瑞国建设的锦岚坡山庄进行行政处罚,认定其未办理相关用地审批手续,决定没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以罚款。王瑞国按处罚金额如数缴纳了罚款。

2014年,晓幼营村因村集体发展需要,与王瑞国协商进行了承包地调整。是年12月1日,双方重新签订承包合同,约定终止之前的所有土地承包协议,由村集体收回大部分土地,保留锦岚坡山庄所占36亩土地,由王瑞国继续使用50年,用途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配套旅游接待等。对被村集体收回的其他土地,补偿给王瑞国约1000万元。

2019年12月3日,王瑞国被罚没资产由青龙湖镇政府移交给晓幼营村委会。12月25日,晓幼营村委会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指导意见,在办理了相关手续的同时,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在村“三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共同民主决议讨论通过后,决定将该罚没资产返还给王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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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幼营村村委会将罚没资产返还给王瑞国。受访者提供

同时,王瑞国承诺在继续履行原承包合同缴纳租金的前提下,无偿给村集体创建产业发展基地和公益事业活动基地提供场所和服务。

后来,王瑞国与村委会计划利用该地块合作开展矿山修复和养老项目,并进行了方案论证。双方签订了《联建合作协议》,计划共同开发康养、旅游等产业项目。

根据2022年1月31日北京春雷精审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锦岚坡山庄的资产被评估价值为1.82亿余元(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03

与财产所有人未达成补偿协议山庄即被拆除

就在王瑞国与晓幼营村村委会筹划开展矿山修复及养老项目之际,锦岚坡山庄所在地块被政府纳入“京西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范围。

2022年,晓幼营村启动京西棚改项目。9月30日,锦岚坡山庄在双方协商补偿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被来历不明人员强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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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现场。受访者提供

王瑞国当即报警。房山公安分局青龙湖派出所当日出具的接报案记录显示,该地属于京西棚改项目范围内,现场的山西大院”由晓幼营村村委会实施拆除。拆除现场由晓右营村委会工作人员项振军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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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湖派出所《报案记录》。受访者提供

王瑞国表示,拆除发生时他正与项目拆迁经理张某商谈补偿事宜。然而,双方协商还未达成一致,其房产已被众多机械入场,暴力拆除。“承包地内所有房屋、围墙以及所有附属设施均被拆除,屋内存货、电器、家具及配套设施设备等均未能搬出而被损毁、丢失,造成2亿多元的巨大损失!”

04

村委会被诉后否认系拆迁主体

锦岚坡山庄被拆后,晓幼营村村委会就闭口不谈赔偿的事情了。王瑞国走上了艰难的维权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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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中院。刘虎摄

王瑞国先后两次向北京二中院提起诉讼,要求晓幼营村村委会等赔偿损失。然而,诉讼过程困难重重。

其中第一次诉讼于2023年2月23日被北京二中院裁定按撤回起诉处理,原因是王瑞国未在七日内预交上百万元的案件受理费。

王瑞国凑齐了诉讼费、律师费,2025年再次起诉后,村委会与项目拆迁实施单位又相互推诿,均否认自己是拆迁主体。

为获取证明拆迁责任方的关键证据,北京二中院多次开出《调查令》,由原告代理人向派出所及相关部门进行取证。为了获取一份真实的派出所证明,王瑞国及其代理律师耗时耗力,前后历经四次努力才如愿以偿。

谈到此案,王瑞国心情复杂。他称,自己在晓幼营村投资建设多年,感情很深,疫情期间多次为村里捐款,为振兴乡村建设投入了巨大心血和资金。如今村委会已获得了巨额的征地补偿,却不愿给自己赔偿,让其很想不通。因为在本村,有一个与自己的项目性质完全相同的项目(面积约 2 万平方米),亦被国土部门罚没,项目所有人缴纳完罚款后,项目也是返还给了原所有人。在此次拆迁中,村委会确定可以给予拆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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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幼营村村委会。刘虎摄

“此次事件给我、我的家庭及我的企业成了重大经济损失,目前不仅个人和家庭生活困难,企业及30多名员工(近一年没有发放全额工资)也面临破产和失业的风险。我为了解决工程款,变卖了8套房产,但目前仍有近3000万的外债未偿还。”王瑞国说。

“我依然选择相信司法的公正,相信政府的公平,不会将我逼上绝路。让我能有公平解决问题的希望!”王瑞国请求法院及政府部门能够厘清拆迁责任主体,并依法对其合法的财产损失能够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