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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池州市贵池区纪委监委对池州市贵池区殷汇镇河东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宋贵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宋贵喜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伪造证据、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支付违规吃喝费用;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套取涉农资金并私分;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职,在村级小微工程中未履行招投标程序,未履行审核程序导致他人违规领取国家补偿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套取财政资金用于违规村务开支;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宋贵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池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宋贵喜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贵池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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