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阜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具体如下: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朱瑞文辞去
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职务的决定
(2026年1月20日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调整,朱瑞文请求辞去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朱瑞文的辞职请求,报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朱瑞文辞去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须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6年1月20日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丁思彬为阜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杨世强为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李伟为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文才为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纪兰芳为阜阳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廖越为阜阳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孙存坤的阜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董冰的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飞的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世强的阜阳市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主任职务;
李伟的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冰的阜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
张仲弢的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朱振华的阜阳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纪兰芳的阜阳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广播电视局)局长职务。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6年1月20日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刘梦李为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曹瑜为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二、免去
曹瑜的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刘梦李的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人员名单
(2026年1月20日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褚彦为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批准免职人员名单
(2026年1月20日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批准免去
赵婷婷的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戎震的太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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