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张纸条我藏了三十七年,现在就压在我书桌的玻璃板下面。
纸条已经发黄发脆,边角都磨毛了,上面的字迹也褪得厉害。可每次看到它,我都能清晰地回忆起1986年那个闷热的夏天,回忆起那个女人惊恐的眼神,回忆起我这辈子做过的最正确、也是最冒险的一个决定。
那年我二十二岁,刚从警校毕业,分配到西南某市的看守所当管教。说是管教,其实就是个打杂的,端茶倒水、送饭送水、打扫卫生,什么活都干。老同志们都叫我"小陈",有时候也叫"愣头青",因为我这人说话直,不会拐弯,经常得罪人还不自知。
看守所不大,关押的大多是等待审判的嫌疑人。那时候条件差,夏天热得像蒸笼,冬天冷得像冰窖。我每天的工作,除了在监区巡逻,就是给各个监室送饭。
七月中旬的一天,所里来了一个新犯人。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下午太阳毒得吓人,地面晒得能烫熟鸡蛋。我正在值班室喝水,就看见两个便衣把一个女人押了进来。
那女人大概二十七八岁,中等个头,皮肤有点黑,看着像是经常在外面跑的那种。她穿着一件灰扑扑的衬衫,头发乱糟糟的,脸上有几道划痕,像是被人打过。可奇怪的是,她的眼神特别镇定,不像其他犯人进来时那样慌张或者麻木。她一直低着头,可我总觉得她在偷偷打量四周,像是在记什么东西。
"这个是重犯,单独关押。"带她来的便衣跟所长交代,"省厅那边有人会来提审,在这之前,不许任何人跟她说话,也不许她跟任何人说话。懂吗?"
所长点头哈腰:"懂懂懂,您放心。"
女人被带进了最里面的单间。那个位置我熟,平时很少关人,又闷又暗,夏天蚊子能把人吃了。
从那天起,给她送饭就成了我的任务之一。
一开始,我对她没什么特别的感觉。重犯嘛,管她犯了什么事,反正跟我没关系。我只需要按时把饭送进去,再按时把碗收出来,其他的一概不管。
可是慢慢地,我发现这个女人有些不对劲。
第一,她太安静了。其他犯人进来,要么哭天喊地,要么骂骂咧咧,要么跟我套近乎求这求那。可她从来不说话,不哭不闹,每次我送饭进去,她就默默接过去,低着头,一口一口地吃。吃完了,把碗放在门边,继续坐回角落里发呆。
第二,她的伤一直没好。按理说,进来的时候脸上的划痕,过几天应该就结痂了。可我每次去看,她脸上总有新伤。有时候是青紫,有时候是红肿,有一次,我甚至看见她的嘴角在渗血。
我心里犯嘀咕:这是谁打的?难道是提审的时候?
可我不敢问。我只是个小管教,人微言轻,这种事轮不到我担心。
直到第七天。
那天傍晚,我照例去给她送饭。天快黑了,监室里没开灯,黑漆漆的一片。我端着饭盒站在门口,喊了一声:"吃饭了。"
没人应。
我皱了皱眉,又喊了一声:"喂,吃饭了!"
还是没人应。
我心里"咯噔"一下,该不会是出什么事了吧?我赶紧打开门,端着饭盒走进去。
就在我刚迈进门槛的时候,一只手突然抓住了我的手腕。
我吓得差点把饭盒扔了,定睛一看,是那个女人。她不知道什么时候蹲在了门边,整个人缩成一团,脸白得像纸。
"你……你干什么?"我压低声音,心跳得厉害。
她没说话,只是死死地盯着我,眼睛里有一种我看不懂的东西。然后,她飞快地把一样东西塞进了我的手心。
我低头一看,是一张纸条,叠得方方正正的,不比指甲盖大多少。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已经松开了手,退回到角落里,重新变成了那个沉默的、低着头的女犯人。
我站在那里,手心里攥着那张纸条,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回到值班室,我犹豫了很久,才敢把纸条打开。
上面只有几个字,是用什么尖锐的东西刻出来的,歪歪扭扭,但每一笔都用了很大的力气:
"救我,我是卧底。省厅刘建明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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