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

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

言语威胁、辱骂他人可能构成违法

公然辱骂他人或捏造事实

造成重伤或死亡的还涉嫌犯罪

最高可判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6),第五十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等信息或者采取滋扰、纠缠、跟踪等方法,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有前款第五项规定的滋扰、纠缠、跟踪行为的,除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外,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责令其一定期限内禁止接触被侵害人。对违反禁止接触规定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言论自由有边界

公然侮辱、诽谤他人不再是“小事”

需承担行政、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网络空间同样受法律约束

来源:人民日报、山西公安、成都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