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新闻网
岁末年初
烟花爆竹进入产销旺季
但安全风险也在悄悄增加!
近日
深圳相关部门
在某社区一居民楼里
查获仙女棒、幻彩孔雀
潮玩有礼等烟花爆竹187箱
目前
该批烟花爆竹
已移交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涉嫌违法的当事人
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2天的处罚
广东多地持续开展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广东多地持续开展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严厉查处烟花爆竹
无证、非法经营
储存、运输和超量储存
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佛山
近期,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联合执法检查组前往中区居委会某疑似储存有大量烟花爆竹的出租屋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印有“孔雀开屏”“小霸王加特林”“浪漫水母”等字样的烟花236箱,约1.7吨。大良街道对嫌疑人进行现场突审,随后在嫌疑人家中再次发现储存有烟花78箱,两处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点合计查获烟花314箱,约2.2吨。
上月,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联合区、镇公安机关,精准查处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货车,当场查获烟花爆竹234箱。执法人员顺藤摸瓜,对货车停车位置周边的区域进行核查,发现一集装箱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高达1040箱,另存有礼花弹11箱(合计约9吨)。相关责任人涉嫌违反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等有关规定,应急、公安部门将依职责立案查处。
河源
1月16日,河源市龙川县应急管理局、河源市龙川县公安局联合属地派出所根据线索在龙川县铁场镇某村一闲置建筑物内,精准查处一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现场存放大量烟花爆竹,该窝点存储条件简陋,消防设施缺失,防爆措施不足,堆垛超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查获的烟花爆竹大多未经正规安全检测,经现场清点,非法储存烟花有507件,爆竹有476件。目前非法烟花爆竹产品已由专业车辆进行转移,案件由公安部门进一步侦办中。
梅州
1月13日,梅州市梅江区应急管理局在梅江区长沙镇排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发现一家烟花爆竹零售店涉嫌超量储存烟花、爆竹类产品共计616箱,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中山
1月19日,中山市、镇(街道)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共同开展联合执法,对一处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储存点开展突击检查,共查获非法烟花爆竹295箱,涉案金额8万余元。
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储存点内违规堆放大量烟花爆竹,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而周边紧邻居民楼。执法人员依法将该批烟花爆竹转移至专用安全储存场所妥善处置。目前,应急管理部门已联合公安机关对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相关人员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律师解读
华商律师事务所卓曼丽律师:
在深圳市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可能承担违法犯罪责任。轻则给予收缴烟花爆竹、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重则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根据《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深圳市公安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在深圳市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
一、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公安等部门将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对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责成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部门将依法收缴烟花爆竹并根据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法规对责任人予以治安处罚,对单位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严禁在公共汽车、地铁、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携带、运输烟花爆竹,对非法携带运输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处理。
三、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深圳市范围内从事烟花爆竹的生产、储存、经营活动。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将对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并追究其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擅自销售烟花爆竹的,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将依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非法存储烟花爆竹,若情节较轻,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和法律规定,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含有黑火药、烟火药等爆炸物,且黑火药达到1千克以上,烟火药达到3千克以上,可以以非法存储爆炸物罪立案追诉,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危险物品肇事罪等罪名立案追诉。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
从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
到废弃销毁全过程均具有高危属性
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
安全隐患极大
深圳市民如若发现
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
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12350(举报非法生产、储存、经营)
深圳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举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举报电话:12328(举报非法运输)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12315(举报无照经营)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举报电话:12319、12345(举报非法经营销售、储存)
来源:广东应急管理、深圳大件事、幸福福田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