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产与交通出行中,三轮车凭借灵活实用的特点,受到部分作业人员的“喜爱”。然而,部分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违规利用载货车厢载人,尤其是在城市工程施工工地,三轮车违法载人的现象突出,潜藏着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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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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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电动三轮车与一辆快速行驶的轿车同时进入路口, 双方驾驶人虽然都采取了避让措施,但为时已晚,两车发生猛烈撞击,三轮车上的三人瞬间被撞飞,后面搭载两人的头部率先着地,骑车人被轿车推行数米后才停止,致使身体多处受伤。

经调查认定, 事发时轿车超速行驶, 三轮车违法载人且左转未让直行车辆先行,都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双方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警示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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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电动三轮车 由辅路左转进入省道时,在大货车驶来的情况下,还侥幸加速左转驶入主路,导致三轮车发生侧翻,骑乘人员摔倒在地,幸好三轮车与大货车擦肩而过,才未酿成惨剧, 因他们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加重了事故伤害程度。

经调查认定,三轮车违法载人,由辅路进入主路时,未让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承担主要责任, 大货车未提前减速观察,承担次要责任。

警示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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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东莞常平交警巡逻时,查获一辆严重违法载人的电动三轮车。这辆小小的车斗里,竟挤了6个人,且所有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因搭载人员过多,车辆转弯时甚至出现了明显倾斜,这般“开挂”超员的违法行为,暗藏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执勤民警发现后,立刻喊话叫停。经询问得知,车上人员都是互为亲戚的一家人。驾驶员称,觉得路程不远,便抱着侥幸心理违法载人。最终,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了处罚。

电动三轮车在违规载人的情况下

大大增加了三轮车的不稳定性

即便事故发生时及时采取紧急避让

最终还是躲不过悲剧的发生……

车损人伤的同时

还需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 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 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载货车辆车厢不具备载客条件

把电动三轮车当成“客货两用”的车辆

人货混装,将大大增加行车风险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极易造成群死群伤

0 1

电动三轮车安全技术性能普遍较差

电动三轮车其“前一后二”的车轮布局导致重心偏高,载人时,尤其是车厢挤满乘客,车辆稳定性急剧下降, 急刹车或转弯时极易侧翻,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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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

驾驶人普遍未取得相关驾驶证

部分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未经过正规的交通法规、驾驶技能的学习和培训, 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遇紧急情况时,驾驶人往往不懂得如何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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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

交通安全风险带来不稳定因素

部分电动三轮车存在未登记、未依法购置保险等情况,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电动三轮车车主很难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乘坐人无法得到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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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电动三轮车在行驶时,由于车速比普通自行车、行人要快,超车几率大,极易发生刮擦事故; 在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随意变道、拐弯掉头、乱闯红灯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普遍存在。

灵活、便捷的电动三轮车

也是不少农贸、纺织市场等

需大量短途运输活动的首选出行工具

广东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

无论是在农村道路还是城区道路

驾驶电动三轮车都要拒绝“人当货装”

•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应当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电动三轮车在国省道、县乡道路行驶时, 要注意观察,减速慢行。上道路后,要沿道路右侧通行,切勿在道路中间行驶、逆向行驶,更不能随意穿行、抢行、闯红灯

•电动三轮车转弯前,要注意观察,并伸手示意,确保安全后通过,严禁突然转弯或随意掉头。

来源:广东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