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KTV低频共振噪音扰民”:本人是泉州市丰泽街道丰田路8号泰和玖珑台主楼7至28层住宅楼的居民。因泰和玖珑台是属商住混合性质大楼,东方荟(东方荟国际艺术中心party room)与我们住宅楼本质是同一栋大楼。楼下的东方荟KTV晚上营业导致KTV的低频共振噪音通过钢筋混凝土等固体材料传播到我们7至28层的住宅楼内,影响夜间居民的正常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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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回复

对此,2026年1月4日,泉州市丰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进行了调查回复:据泉州市丰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调查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泉政办〔2022〕46号)有关规定,社会生活噪声扰民由城市管理、公安部门按职责依法处理,12月23日晚,丰泽区文体旅游局联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公安局、城管局工作人员对该场所进行了检查,现场责令该场所调低夜间音量以免扰民。经查,该场所已加装隔音棉防止低频共振,同时间该场所向丰泽区文体旅游局提供了9月29日的噪音检测报告,报告显示噪音范围在标准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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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因环境保护管理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三)项等,2025年10月30日,泉州市丰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位于泉州市丰泽区丰田路8号泰和玖珑台4楼经营娱乐场所的泉州丰泽威佳娱乐中心处5千元罚款。消息显示,泉州丰泽威佳娱乐中心在在该小区5楼楼顶放置空调设备。经第三方机构检测,采样点位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规定的排放限值,影响周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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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泉州晚报、泉媒体、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