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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健全风险隐患“发现、交办、处置、核验、销号”闭环管理机制,近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西安市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办法》(市政办函〔2026〕3号)。该《办法》的出台,有效破解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中存在的“政府接报后管理程序不明确、整改责任不清晰、销案步骤不规范”等制度瓶颈与现实难题,为各级政府常态化抓实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西安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建筑体量庞大、结构类型复杂,新老业态交织,消防安全风险动态变化、此消彼长。《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办法》的制定出台,是对西安市已全面推行并取得实效的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五项机制”的进一步深化,为建筑风险排查与隐患整治这项常态化、基础性工作提供了更为坚实具体的操作指引和制度支撑,有力推动全市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向“动态清零”目标扎实迈进。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办法》紧扣“政府主导、闭环管理”核心,从政府接报隐患这一起点入手,系统构建了覆盖隐患确认、责任划分、方案制定、督办整改、资金保障、销案核查、督查问责的全链条治理闭环。该《办法》明确市、区两级人民政府是重大隐患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规定政府接到隐患报告后组织核实和启动整改的程序与时限,确保响应及时、责任落地。同时细化行业督办和政府挂牌的具体情形,要求结合隐患整改的难易程度制定具体方案并推进实施;针对历史遗留、客观条件限制等复杂情况,创新整改路径,以“降低风险、保障安全”为原则制定合理可行的整改方案,并探索建立“政府补助、单位自筹、社会参与”的多元资金保障机制,对涉及公共安全且整改困难的,可纳入财政应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此外,《办法》首次清晰规定销案的标准化流程,对隐患整改销案的核查主体、组织方式、审批程序及延期管理作出明确要求,确保制度的严肃性与约束力。同时,将隐患整改情况纳入政务督查内容,明确督办问责情形,并视情组织媒体公示曝光,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

下一步,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将牵头组织各区县、各部门及各单位,深入开展《办法》的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工作,确保这一重要制度精准传导至基层末梢,全面转化为筑牢城市消防安全人民防线的实际成效,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西安新篇章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任行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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