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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绵阳市委批准,绵阳市纪委监委对江油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山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李山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绵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绵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山开除党籍处分;由绵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绵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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