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烟台市纪委监委消息:经烟台市委批准,烟台市纪委监委对烟台市红十字会原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刘兆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兆潭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设立并使用账外资金;贪欲膨胀,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侵吞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房屋预售许可证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兆潭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烟台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烟台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兆潭开除党籍处分;由烟台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烟台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靳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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