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洪山交管大队持续开展酒驾醉驾“全时段”专项整治行动,大队主要领导强调要坚持不分时段、高密度巡控查处,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近日,一中队指导员陈红磊,民警程考在杨春湖路段巡控时,察觉一辆白色轿车行驶异常缓慢,遂要求其停车接受检查。车窗摇下后,车内酒味明显。经现场呼气检测,驾驶人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8mg/100ml,涉嫌酒驾。面对民警询问,王某起初辩称“昨天喝的”,但在对其当日活动轨迹的核查下,最终承认系当日早晨饮酒后驾车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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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隔一天,类似情节再次上演。次日下午,在同一区域附近,执勤警力通过快速筛查仪查获驾驶人喻某。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2mg/100ml,同样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喻某坦言,中午聚餐时饮酒,自认“下午应该没事了”,便驾车上路,不料开出不远即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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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王某、喻某均将面临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
洪山交警郑重提醒:酒驾查处全时段覆盖,切勿心存侥幸。饮酒后务必选择公共交通、出租车或代驾等合法方式出行,严守法律底线,共护道路平安。(记者:奚伟 通讯员: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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