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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贺州公安交警始终保持

对交通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

然而总有一些人心存侥幸

将安全抛在脑后

无证上路、不戴头盔……

今天就通过往期查处的几起典型案例

提醒每一位交通参与者

守法出行

案例一:小车证开摩托车,准驾不符!

2025年12月3日,昭平大队马江中队在辖区开展日常交通检查,查获一起无证且未戴安全头盔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0时许,执勤交警发现廖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车,示意其靠边检查,廖某停车后神色慌张,称准备陪妻子去马江街采购。民警核查发现,廖某仅持有C1驾驶证,无驾驶二轮摩托车资格,且其本人知晓该规定。民警立即现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详细讲解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不戴安全头盔的安全隐患及法律条款,廖某深刻认识到错误并懊悔不已。最终,交警部门依法对其两项违法行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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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准假不符又无牌,上路是隐患!

12月8日晚,平桂大队二中队在S503省道8公里700米处开展夜查勤务,查获一起准假不符且驾驶车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执勤交警对邱某驾驶的正三轮载客摩托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邱某停车后神色慌张。民警核查确认,邱某仅持有C1驾驶证,无三轮摩托车驾驶资格,且其驾驶的车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其本人也知晓该两项行为均属违法。民警现场对其批评教育,详细讲解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未悬挂号牌机动车的安全隐患。最终,交管部门依法对其两项违法行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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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开报废车上路,驾照被吊销!

12月16日17时许,高速公路管理大队执勤人员在贺州服务区开展勤务时,查获一起驾驶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核查发现,左某驾驶粤R****2牌小型车沿广州往贺州方向行驶,其明知自身驾驶的车辆已达报废标准,因驾驶证在清远被暂扣,又急于返回昭平,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被查获后,左某仍向交警询问能否将车辆开回昭平,民警当场拒绝其要求并对其耐心劝解。民警现场对其批评教育,详细讲解驾驶报废车辆上路的安全隐患及相关法律条款,左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的严重性。最终,交警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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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安全带=生命带,全员全程都要系!

12月17日21时许,高速公路管理大队执勤人员在贺州服务区开展勤务时,查获一起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核查发现,乘员石某乘坐湘M****8牌小型车沿贺州往广州方向行驶,其因贪图便利,明知自身未系安全带,却心存侥幸,认为系不系安全带无关紧要,觉得路上很多人乘车都不系,自己未必会被处罚。被查获后,石某仍认为乘车系安全带是小事,未重视自身违法行为。民警现场对其批评教育、耐心劝解,详细讲解乘坐车辆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安全隐患及相关法律条款,石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懊悔不已。最终,交警依法对其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查处不是目的

守护安全才是我们的初心

为了您和他人生命安全、家庭幸福

请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切勿心存侥幸

遵守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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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宣传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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