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史一棋 胡笑源 白光迪

编辑同志:

江苏仪征市大码头附近是大运河沿线的历史街区,明清时曾因水运发展盛极一时,是大运河水利设施和大码头盐运文化的实地证明。但自2016年大码头保护开发项目被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以来,原住居民被全部迁走,施工方将好几处被定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老宅拆除,重建成了新的仿古建筑,严重破坏了城市历史文脉和市民情感记忆。

江苏仪征市 彭先生

接到读者的来信,1月14日,记者跟随居民来到正在建设的江苏仪征市南门大码头保护开发项目工地,进行调查走访。

读者反映,一般不可移动文物被拆除;当地文旅部门称只修缮未拆除

从一条小路走进正在施工的仪征市南门大码头保护开发项目,目之所及是大片覆盖在泥土、杂草和砖石上的绿色防尘网。在工地中心,新建起三四十栋青砖灰瓦的建筑,马头墙、硬山顶等构造显示出明清时期淮扬地区民居建筑风格。

居民彭先生表示:“这里原来有12座属于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民居,改造时却被全部拆除,代之而起的是风貌统一的仿古建筑,真是让人痛心。”

记者看到,大码头现有建筑整体风格偏新,看不出居住使用痕迹。在一处正在施工的房屋外看到,建筑的墙体和屋顶不是传统的砖木结构,而是由混凝土浇筑而成,工人们正在往房顶铺设新瓦。

“这里是大码头保护开发项目唯一一座没被完全拆除的老民宅。”彭先生指向河西街上一处被铁皮围挡起来的建筑。走近这栋建筑,只见青砖灰瓦、斑驳白墙,屋顶的望砖深浅不一,木制门窗上刻着精美的雕花……带着老屋特有的韵味,与周边房屋明显不同(见图)。

“真正的历史建筑和新建的仿古建筑差别显而易见,很多印记都是上百年才能形成的。如果全部拆除重新建造,既不符合文物保护的要求,也破坏了城市真正的文化肌理。”彭先生告诉记者。

“在棚户区征拆的过程中,确实拆掉了一些老房子。”仪征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王武山表示,这是为了发掘大码头保护开发项目被占用的古河道。“为了恢复大码头保护开发项目以前的风貌,又重新建了一些和原有房屋风貌一致的织补建筑。”

王武山表示,对于3处文保单位建筑和12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建筑,“根据设计方案,采取了只修缮不拆除的做法。”他说,仪征市对大码头保护开发项目涉及的每一处不可移动文物都制定了一份修缮方案。

施工方直接修改修缮方案,当地文旅部门认为属程序过失,已行政处罚

12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建筑,到底是彭先生所说“全部拆除”,还是如当地文旅部门所说“只修缮不拆除”?

记者见到了大码头的原住居民钱先生。近70岁的他原来住在12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建筑之一的河西街46号。“我家老宅是曾祖父所建,距今已有137年。2025年5月,这间房子被直接推掉了。”在钱先生出示的视频中,记者看到,挖掘机几乎将整间房子推平,破碎的砖石、断裂的木柱堆成一片废墟。

对此,当地文旅部门则表示,河西街46号并非全部拆除。仪征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博管理科科长胡乔向记者展示了一些属于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建筑尚存的柱基和墙体的部分老砖。使用多少原材料算修缮而非重建?他认为,修缮和重建没有比例上的标准区别,“只能一户一策,制定修缮方案时应该遵循尽量保留原有建筑风貌、材质、工艺的原则。”

钱先生说,在他要求下,房子拆除3个月后,文旅部门给他出具了一份由扬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起草的修缮方案,上面写着对河西街46号民居应采取“揭顶维修+局部落架”的修缮方案,“保存原始构件,保存原形制的做法,利用原建筑可用构件,有根据地进行墙体补砌、复原”,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他们压根没按照‘揭顶维修+局部落架’的方案修,把我们几代人住过的老宅直接推平重建了。”看到这份修缮方案,钱先生更加痛心。

对于钱先生的说法,胡乔承认,确实存在部分建筑未按修缮方案实施的情况。“修缮方案是设计公司在房屋未拆除的情况下,通过现场勘察给出的。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发现一些材料不满足修缮的条件,有些就直接拆除了。”

以都会街44号为例,原本设计方案是“揭顶不落架”,即在不拆除建筑主体木构架的前提下,对屋顶及上部结构进行维修和更换,但施工方采取的却是“全部落架”的施工办法。

对此,负责实际施工的江苏古宸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曹晖解释,“该房屋木构件糟朽、霉烂严重,承重能力和稳定性不足以支撑建筑,所以施工时变更了方案。”

“‘全部落架’的方式不符合文物保护修缮的‘最小干预’和‘保存原物与原状’的基本原则。”扬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建筑师金蕾告诉记者,“揭顶不落架”正是为了最大限度保留建筑本体历史信息与原真性,如果施工需要修改方案,应当报请设计方重新设计方案,并再次上报文物局请专家论证审批。

2025年,扬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接手该项目以来,共开展修缮6处文物,其中河西街46号等2处存在未按修缮方案执行的情况。胡乔认为,这种情况,施工方的过失在于未按程序报批,仪征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已经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他承认,即使按整改方案补救,对文物的损害也是不可逆的,只能按同样的规格来配齐。

从成本来说,推倒重建花费更少。金蕾告诉记者,“修缮文物比新建一座外形一样的建筑成本高得多。以砖石为例,文物修缮保护应该尽量使用建筑原本的老砖,并对老砖进行剔补,严格控制剔补量。老砖不好找,价格几乎是新砖的3倍。”在都会街44号修缮方案的投资估算中,仅“本体修缮工程”一项的价格,就占到总预算报价的1/3以上。

对此,开发商仪征城发集团副总经理李光亮明确表示,大码头保护开发项目的修缮优先考虑文物保护,不会因为重建更便宜而拆旧建新。

开发商称,项目没有成形的规划,走一步看一步

同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名城所主任规划师周丽娜2019年发表的论文指出,仪征市因运河而兴,文化资源丰富,但在市区内成片成规模的历史地段留存较少,仅剩城南大码头街区,文物古迹遗存较多,传统民居集中成片,历史环境要素保存较好,街区传统街巷肌理尚存,具有较高的开发利用价值。大码头保护开发项目就以该街区为基础,三条核心街商会街、都会街、河西街曾经店铺林立、商贾云集。

据了解,该街区2016年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记者看到,都会街两侧已重建了十数间房屋;河西街仅一侧建有房屋,另一侧是大片空地;商会街尚未修通,有考古人员正在进行勘探挖掘。

“最早是棚改指挥部作为牵头部门,住建局征收办负责制定征迁的标准,指挥部派人和居民协商征迁。”仪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周雪峰说。

征迁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决定由城发集团2020年接手大码头保护开发项目。“此前城发集团没做过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的项目,我们接手后也没经验。”李光亮介绍,“项目的设计单位先后请过3家,施工单位换过4家。”2021年曾有房地产商向城发集团表达了整体开发的意向,但城发集团拒绝了,“我们怕交给他们会破坏这片街区的历史文物价值。”

为借鉴类似项目的开发运营经验,他们曾前往广东、江西、河南等多地调研,但李光亮坦承,效果并不理想,“这种县区级别的历史文化街区建设容易,经营比较难,基本没什么游客。”对于项目前景,他表示不持乐观态度,也没有成形的规划,走一步看一步。

“目前想把大码头保护开发项目只作为面向本地市民的开放空间,不指望能吸引外地游客,也不存在经营上的过高预期。”李光亮表示,项目一期工程投入近3亿元,其中包括历史文物的修缮费用,合计开发修缮1.5万平方米,先少建一点,“鉴于项目现场还有大片空地,未来可能会有二期、三期工程。”

至于大码头后续的定位与运营,李光亮说:“我们希望能有一些本地非遗文化的业态填充,现在已在招商阶段。还希望通过打造网红景观、打卡点吸引年轻人,也会引入专业的商业运营公司,总之想各种办法,让这片街区能重现当年的活力和繁荣。”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城市更新工程,《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要重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以及不可移动文物。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周琦认为,近些年一些城市更新项目在开发中,采取大拆大建、以商业和房地产为主导的模式,选择整体搬迁居民,“实践中看,这类项目表面焕新,但割裂了历史街区的内在结构,难以延续其文化生命力,最终街区缺乏持续活力,历史风貌也容易流于符号化。”

历史街区保护的关键,在于坚持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的理念。“文化遗产不是静态陈列的展品,而是承载着真实生活的历史空间。居民的日常起居、本地的社会关系和生活方式,本身就是城市肌理和文化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周琦认为,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最小干预的原则,推动居民生活与公共空间、更新业态协同发展,更有利于实现历史街区的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真正实现从“保下来”到“活起来”。

大码头保护开发项目中,目前原住居民已全部迁出。

《 人民日报 》( 2026年01月26日 0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