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我市城区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自2026年2月1日零时起,正式启用10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特此公告。

附:启用点位明细表。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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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呼和浩特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