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浙江杭州的消费者赵先生(化名)通过外卖平台在知名连锁品牌“锅圈食汇”订购的食材中,赫然发现一盒生产日期为2026年1月12日、保质期仅2天的老豆腐。这意味着,豆腐在送达赵先生手中时已然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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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要求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基于此,赵先生提出了1000元的赔偿要求。然而,涉事门店最初只愿赔偿过期商品价格的十倍,也就是30元。不认可这个方案的赵先生,先后通过锅圈全国客服、地方政府服务热线等途径维权。经过多方协调后,门店最终赔偿赵先生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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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豆腐如何能穿越层层环节到达消费者手中?记者联系到涉事的锅圈食汇瓶窑镇华兴路店,一位店员解释道:“当天有两名新员工在岗,新员工对业务不熟悉,操作不熟练,不小心把那个本应该拿到后厨销毁处理的豆腐,装进外卖袋子里了。”

公开资料显示,锅圈食汇是锅圈食品(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明星品牌,截至2025 年第三季度,锅圈食汇在全国共有10761家门店。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采访了锅圈食品公关部,对方回应称公司知悉此事并积极配合处理。同时,对方表示该款涉事豆腐属于公司“授权允许门店自行采购并销售的商品品类”,即非总部统一配送的标准化产品。因此,依据相关合同与规定,此类“自采商品”的采购、储存、管理及售后责任,应由作为独立经营主体的加盟门店自行承担。

当被问及为何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赔付时,锅圈公关部表示,公司并不作为商品销售方或责任主体介入具体赔付金额的决定,但始终要求门店依法合规处理消费者投诉。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过期豆腐”事件并非偶然。据公开报道,锅圈食品近年来已多次出现类似食品安全问题:据红星新闻报道,2025年9月,郑州有消费者投诉在火锅底料中发现异物;据湖北电视台经视直播栏目报道,同年10月,有网友在菌菇产品中发现烟头;另据正在新闻报道,2025年11月,有消费者在未拆封的毛肚中发现苍蝇。在黑猫投诉等第三方平台上,关于锅圈食汇的投诉累计已达上千条,主要集中在“食材中出现异物”和“食材日期”问题,包括食用后身体不适等。

(大众新闻·风口财经记者 赵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