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裴剑飞 陈璐)在今年的北京市两会上,“电动自行车治理”是热点话题。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开展电动自行车行驶和停放秩序专项治理。多位人大代表建议,除了应对电动自行车的通行秩序、停放秩序加大治理力度外,还应重视电动自行车保险的缺位问题。

当前,北京市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已超过700万辆,但很多骑行人并未意识到,如果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或自身意外受伤,保险缺失会使骑行者面临较大的经济压力。据西城法院通报,2025年1月至11月,该院受理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同比增长60.98%,绝大多数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责任人多为个人,且普遍未投保。

对此,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诉审查副庭长王志勇表示,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提升,电动自行车购买相关保险确有必要。“有很多电动自行车事故方没有购买保险,导致这些普通家庭在事故后,面临难以承受的赔偿压力。”

作为一名每天在路上奔忙的出租车司机,市人大代表、北方出租汽车公司共产党员阳光车队队长王建生也见到过不少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

“身边确实也有同行和朋友遭遇到与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骑行者无力赔偿或者不愿意赔偿的情况,如果电动自行车骑行者购买了相应保险,则可以减少很多纠纷,对双方都更有保障。”王建生建议,除了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乱停放和交通违法的治理外,还可以研究推动电动自行车相关保险的普及,提升文明骑行意识,化解交通事故赔偿矛盾。

根据法规要求,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交强险”),但没有相关法规强制要求非机动车投保责任保险。针对电动自行车保险问题,记者也随机采访了部分骑行者,一些通勤骑行的市民对相关保险的认知不足,投保意愿低,多数车主不知道电动自行车可投保,或认为“用不上”“保费贵”。同时,也有不少骑行者希望能丰富电动自行车保险的种类,提供更灵活的保费选择,以适应不同的骑行需求。

应如何推广电动自行车相关保险,为骑行者化解潜在风险?

王志勇建议,推广电动自行车保险,首先要从法律和监管上“疏堵点”。基于现阶段的法律、市场及执行的原因,不宜在销售、上牌环节强制捆绑销售保险,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同时,在网购保险时,应强制要求用最醒目的方式提示“改装不赔”等关键条款,不能搞“付费后阅读”,避免后续纠纷。

此外,推广电动自行车保险应在政策上“抓重点,做示范”。可率先在快递、外卖等职业骑手群体中推行强制责任险。“这些群体的电动自行车使用频率高、风险更突出,以此作为突破口,能为全面推广积累有效经验。”王志勇说。

在社会层面也要“强意识”。王志勇表示,要把保险宣传嵌入社区、交通执法和事故处理现场,用真实的案例告诉公众,一年百十元的保费,就可以避免巨大的经济损失。“推广电动自行车保险,目标是为骑行者和家庭织就一张基础‘安全网’。这需要监管、行业和社会形成合力,从解决最现实、最突出的问题入手。”

编辑 白爽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