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新源县人民法院古丽孜拉·排祖拉法官在新源县第一小学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画面。
“10岁孩子骑自行车撞了停在车位的新车,不仅自己受伤,还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这可不是小事!”1月26日上午,新疆新源县第一小学的课堂上,新源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古丽孜拉·排祖拉法官结合真实案例的讲解,让在场师生听得格外认真。寒假将至,这场精准对接青少年安全需求的普法教育课,为孩子们送上了一份“法治安全寒假礼包”。
此次普法以“真实案例+法条解读”为核心模式,聚焦学生日常及假期高频安全风险。在交通安全板块,法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明确未成年人驾驶非机动车的年龄限制与通行规则,通过“少年骑行肇事担责”的案例,强调“交通安全无小事”,叮嘱学生拒绝交通陋习,不乘非法营运车辆,严守交通信号规范。
针对冬季火灾高发及寒假居家场景,普法内容延伸至用火用电安全。一段儿童玩火引发家庭火灾的警示教育短片播放后,法官详细拆解安全用电、用气、用火常识,鼓励学生争当“家庭安全监督员”,及时提醒家人纠正不良用电习惯。结合新春临近的节点,重点强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要求,倡导环保安全的节庆方式,呼吁学生积极举报非法烟花爆竹线索。
校园安全环节,一起课间打闹致同学受伤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例引发热烈讨论。古法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引导学生友善相处、文明游戏,杜绝推搡追逐等危险行为,学会通过正当途径化解矛盾,同时提醒学校切实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共建平安校园。
互动问答环节,学生们踊跃举手提问,古法官耐心答疑解惑,现场气氛热烈。“案例太让人警醒了,原来法律既能约束我们,更是保护自己的武器!”课后,一名学生深有感触地说。该校德育主任张主任表示,这场“及时雨”般的普法课,填补了假期前安全教育的法律视角空白,有效提升了学生的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此次活动是新源县人民法院延伸司法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的具体实践。通过以案释法的生动形式,不仅让普法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在青少年心中播下法治种子,为平安寒假、和谐社会建设注入司法力量。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编辑:毛卫华 通讯员:古丽孜拉·排祖拉)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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