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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图:阿依布塔

【巩留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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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就业与产值双提升 巩留产业项目激活县域发展内生动力

02 村级阵地焕新颜 为民服务暖人心

03 巩留县2026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正式启动

04 巩留交警进校园 上好寒假前交通安全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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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学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编 侵权责任

第八章 高度危险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条 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高放射性、强腐蚀性、高致病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条 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编辑 冯 黛 江饿勒

●责编 朱 婷 袁 叶

● 审核 唐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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