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
开车遇到车道合并,到底该谁先走?不少驾驶人对此心存疑惑。1月28日上午,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通过现场演示明确:交替通行属于法定通行规则,在特定条件下,车辆需按“拉链式”依次汇入,违反规则将面临罚款处罚。
1月28日上午10时,建国门桥西北匝道处,车辆按照“交替通行”指示有序通行。本报记者 吴娜 摄
交替通行须满足两个条件
交管部门介绍,交替通行属于法定通行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5条等相关规定,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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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替通行规则有2个前提条件:一是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二是遇有车辆排队等候或者缓行。只有2个条件全部满足时,才适用交替通行规则。
基于位置先后决定通行次序
“就像拉链一样,当两条车道合并为一条车道时,来自不同车道的车辆按照交通标志、数字排序的示意依次驶入合流车道,形成类似拉链闭合的交互模式。”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通秩序和设施管理支队交通政策中队中队长李磊介绍。
1月28日上午10时,建国门桥西北匝道处,车辆按照“交替通行”指示有序通行。本报记者 吴娜 摄
李磊特别提醒,两条合流的车道没有绝对的优先权,不存在谁让谁单方面义务,而是基于位置先后决定通行次序,当驾驶人行驶到这种合流点遇有拥堵缓行时,应当注意观察前方车辆动态,本车道前车已完成汇入,则应主动减速或暂停,等待相邻车道一辆车通过后再行前进,禁止连续变道、强行加塞、长时间占用虚线行驶影响合流。
违法可处100元罚款不计分
交警提示:对于违反交替通行规定的,按照《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规定,可以处100元罚款不计分,发生交通事故也将按照违反交替通行规则进行事故定责,请驾驶员自觉遵守交替通行规定。
交替通行不仅是交通规则,更是人们生活中的美德,是文明交通的体现,不要因一时快慢而抢行加塞;遇到不守规则者,也不要与其斗气,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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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可以通过“随手拍”平台,对不按交替通行规定行驶的行为向交管部门举报。只有每名驾驶人都能自觉遵守,相互礼让,才能让道路交通秩序更好,通行环境更安全。
1月28日上午10时,建国门桥西北匝道处,车辆按照“交替通行”指示有序通行。本报记者 吴娜 摄
北京已推行约30处交替通行点位
记者了解到,自2017年起,市公安交管部门陆续在阜石路晋元桥西入口、西直门桥匝道、分钟寺桥匝道、广渠门桥匝道等点位实施了交替通行措施。
近日,市公安交管部门透露,已对建国门桥西北匝道、四惠桥东南匝道、健翔桥东南匝道等22处车辆合流点位采取“拉链式”交替通行交通组织优化措施。截至目前,已在全市约30处点位实施了交替通行措施。
下一步,交管部门将进一步摸排全市适用交替通行的合流路段,逐步推行交替通行措施;同时,在实施交替通行措施的路段,交管部门将通过设置非现场监控设备等执法手段规范驾驶人的驾驶行为,确保措施有效实施,也希望驾驶人主动了解交替通行的规则,并将文明礼让落实到日常驾车出行中,养成文明礼让的良好驾驶习惯。
交替通行现场:
1月28日上午10时许,本报记者跟随交警来到建国门桥西北匝道处,尽管已过通勤高峰,车辆仍在“交替通行”的指示下有序通行。地面清晰标有“1”“2”“3”数字序列,配合上方醒目的交通标志,引导两条车道上的车辆如拉链齿般依次汇入主线。抢行、卡位现象基本消失,车流平稳并入东二环主路,对主线交通的影响明显减轻。
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东城支队东单大队政委田颖涛介绍,此处原是典型的拥堵交织点:两条匝道车流直接汇入二环路,与主路车辆冲突频繁,事故易发,通行效率低下。此次改造将两条匝道合流为一条车道,并通过标志标线系统化提示“交替通行”规则。
交管部门数据显示,这一调整已初见成效,晚高峰期间,东二环北向南方向拥堵延时指数较优化前下降约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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