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压实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堂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规范操作能力和安全意识,1月27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培训会。全市各集中用餐单位食堂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及管理员共计600余人通过“主会场+分会场”视频会议形式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紧扣当前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重点,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GB31654 餐饮服务通用规范》等核心内容,结合日常监管中的典型案例,进行系统讲解和深入解读。培训过程中,学员们认真听讲、积极思考,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翔实、针对性强,为今后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清晰指引。
会议指出,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具有服务对象特定、人群集中、供餐规模大等特点,是餐饮服务业态中的高风险业态,也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虽然烟台市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部分单位在主体责任落实、制度执行、过程控制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各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落到实处,把原料采购、加工制作等环节责任到人;要牢记法律红线,摒弃侥幸心理,严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底线;要强化自查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全员培训,将操作规范转化为日常习惯,筑牢源头防控的坚固防线。
本次多部门联合培训,覆盖广、内容实,强化了集中用餐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与法治观念,为提升我市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防范群体性食品安全风险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切实守护广大就餐人员的饮食安全。
(来源:烟台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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