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汾阳法院与孝义拘留所双向联动,在被执行人温某某司法拘留期间成功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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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与温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温某某应赔偿李某某各项损失近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温某某未按期履行,李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干警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文书,查明温某某在孝义经营废品回收生意,却无可供执行财产;多次电话责令其履行义务,均被温某某推诿拒绝。
2025年12月27日,汾阳法院专项执行行动中拘传温某某,因其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依法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拘留期满后,温某某仍态度强硬,以“此事与己无关、自身无辜”为由拒不履行,法院以拒不申报财产,再次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二次收拘后,拘留所民警积极联系温某某家属协商方案,无奈温某某均以无固定工作、收入有限为由拖延。执行干警当即严肃释法明理,法律的强大威慑让温某某态度转变;拘留所民警趁热打铁组织调解,同时告知其李某某因此次纠纷生活陷入困境,引导其换位思考、体谅对方难处。
2026年1月4日,执行干警与拘留所民警分头沟通双方当事人,随后在法院组织李某某与温某某家属开展二次联合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温某某家属当场给付6万余元执行款,该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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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三晋执行利剑”专项行动的生动缩影。自2025年起,汾阳法院与孝义拘留所建立双向联动机制,针对涉农民工欠薪、劳务者受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建分类台账,确保案案有方案、件件有落实。执行全程双方协同发力、教育感化并行:执行干警讲法律、摆道理,拘留所民警强教育、明后果,推动被执行人从被动履行向主动履行转变。截至目前,双方已联合调解16次,有效化解案件纠纷25件。
来源:汾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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