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阜宁县郭墅镇沿川村村民王先生向媒体反映,其以独立户口身份申请宅基地遭村委会拒绝,且家庭关联的老宅被村委会擅自转为耕地后未获得任何补偿。其就问题向上级部门反映后长期未予实质性回应,导致其陷入“申请无进展、诉求无回应”的维护权益困境。

据了解,王先生持有独立户口,与儿子单独成户,无自有宅基地。其家庭关联的老宅,系王先生父亲于1998年从王某权之子王某宝手中合法购买所得,并据此签订了《宅基地协议转让书》,依法取得使用权。

转让协议书 图一 (王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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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协议书 图一 (王先生提供)

2016年,王先生的父亲与哥哥自愿退出两份宅基地,享受国家退宅补贴。王先生作为代签人仅参与流程,并未实际领取补贴,也未享受任何退宅相关权益。 此后,王先生称,其家庭老宅因年久失修倒塌,而村委会在未与其协商、未书面告知、未支付任何补偿、未置换新宅基地的情况下,擅自将老宅及周边原属宅基地范围的地块转为耕地,后续又口头主张该区域为“基本农田”。

自2025年起,王先生依据《土地管理法》中“一户一宅”政策,向村委会提交宅基地申请。却先后被以“家庭已享受两份退宅补贴”、“兄弟需随父母一户居住”、“老宅周边为基本农田”等理由拒绝,村委会方面始终未出具书面拒绝依据及相关法律条款说明。王先生本为“代签人”,未享受退宅权益,却反而因此事限制了自己申请宅基地的权益。

从2025年申请至今,王先生的宅基地申请始终处于“办理中”的状态,但实际却无任何审批进展。其间,王先生多次要求村委会出具“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书面依据,以及老宅土地性质的官方认定文件,均被村委会以“无权开证明”、“去镇里咨询”为由推诿。

与地方工作人员沟通截图 图二、三 (王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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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地方工作人员沟通截图 图二、三 (王先生提供)
与地方工作人员沟通截图 图二、三 (王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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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地方工作人员沟通截图 图二、三 (王先生提供)

为此,王先生曾通过相关反映渠道陈述“宅基地申请”问题,但各个相关部门被指未予以主动督办,未积极回应其诉求。

反映回复 图四 (王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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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回复 图四 (王先生提供)

根据相关条例,宅基地转为耕地、基本农田,需经村民同意、县级以上上级部门批准,并给予合理补偿。村委会若存在擅自变更土地性质且未履行补偿义务,已涉嫌违规;而其相关负责人口头主张“老宅周边为基本农田”,但未提供县级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书面认定文件,亦不符合基本农田认定程序。

目前,王先生仍在为自己的宅基地申请奔走维护权益,其诉求始终明确:依据“一户一宅”政策依法获得宅基地审批资格;追回老宅被擅自改为耕地的合理补偿或置换同等面积新宅基地;要求村委会出具书面拒绝说明及相关政策依据,阜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土地性质官方认定文件;核实其相关举报事宜,若相关人员存在不当行为,予以追究。

事件后续进展,媒体持续关注中,期待地方部门积极处理,合理解决事件争议,保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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