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丰台区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成寿寺路西侧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通知。
被征收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和《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京建法〔2011〕16号)的规定,为保障“成寿寺路西侧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报名并通过审核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本次征收范围内和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供被征收人协商选定1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现通知如下:
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基本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26年1月26日在“成寿寺路西侧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涉及规划的东至成寿寺路、南至丰台区南边界、西至地铁修理厂东路、北至东铁营大街(具体以规划文件标明的范围为准)的本次房屋征收范围内,以及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报名通知,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报名并通过审核的共有13家评估机构(详见附件)。
二、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安排
1.为便于被征收人了解评估机构情况,定于2026年2月2日上午10:00于兴东南大厦(407会议室)召开价格评估机构协商会,请被征收人积极配合参与现场协商会议,做好评估机构选定工作。
2.请被征收人携带房屋产权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材料按时参加现场协商会议、领取和填写协商单,并于规定时间内反馈。
3.被征收人只能提交一次有效的协商意见。被征收人可协商选择1家评估机构,多选、涂改、复印协商单均视为无效。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不参与协商会议或逾期不反馈协商单的,视为弃权。
4.经协商,如有1家评估机构获得被征收人同意,则协商选定1家评估机构,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结果将即时在本次征收范围内和丰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5.如协商不能确定评估机构,将通过公开摇号形式选定评估机构,日期另行通知。
充分协商、自主选择评估机构是维护自身权益的保证,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也是征收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请被征收人积极参与,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特此通知。
附件:成寿寺路西侧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公开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单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1月30日
1月26日,丰台区政府官网发布了
关于“成寿寺路西侧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国有地上房屋征收公开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报名通知
1月19日,丰台区政府官网发布了
北京市丰台区房屋征收暂停办理事项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拟在丰台区成寿寺街道:东至成寿寺路、南至丰台区南边界、西至地铁修理厂东路、北至东铁营大街规划红线范围内进行“成寿寺路西侧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六条和《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第四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1月18日止,在上述征收用地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事项:
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用途;
三、变更房屋权属登记等。
被征收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上述事项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当增加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10-52812056
办公地址:丰台区周庄子路1号院1号楼A座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1月19日
丰台区成寿寺路西侧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
规划范围:东至成寿寺路、南至丰台区南边界、西至地铁修理厂东路、北至东铁营大街。
规划用地面积:约5.58公顷。
规划地上建筑规模:约10.88万平方米。
来源:丰台区政府官网 区住建委 丰台杂谈,微丰向(原新丰台)整理,转载请注来源;文章内容仅为传递信息,文中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立场,目的仅在于为大家的思考和研究提供资料,不构成投资建议或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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