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高达 文/摄)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碳的存储器”“物种的资源库”和“鸟类的家园”,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科学保护和修复湿地,维护健康的湿地生态系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2月2日,新修订的《苏州市湿地保护条例》施行,在湿地宣传、学校教育、后备资源、网格管理等方面持续创新。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条例》的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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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介绍了《条例》的主要内容。修订后的《条例》共三十九条,设总则,湿地资源管理,湿地保护、修复与利用,法律责任,附则五章。根据上位法要求以及苏州市实际情况,《条例》对一般湿地的分级管理内容进行了明确,将一般湿地划分为市级一般湿地、县级一般湿地和其他一般湿地,同时明确了三类一般湿地的条件和管理保护要求;规定了市级一般湿地、县级一般湿地保护标志、占用和占补平衡相关内容;设定了移动破坏湿地保护标志和擅自占用一般湿地的法律责任,进一步提升了保护可操作性。《条例》还在湿地保护规划、湿地污染防治、湿地资源利用等方面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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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还介绍了贯彻实施新《苏州市湿地保护条例》的工作举措。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25年,苏州在《湿地公约》第十五届缔约方大会上正式获得“国际湿地城市”授牌,增添了一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生态名片。

此外在2025年,苏州成功争取中央财政资金项目,极大提升太湖湿地定位站观测能力,加强低空、遥感等天空地技术一体融合应用,强化生态网络感知管理系统应用,实现资源管理智能化;加强小微湿地修复,昆山天福小微湿地群修复项目入选全省第二批十佳湿地修复案例;持续推进国际湿地城市联盟自然学校发展,指导第三批29所学校参与联盟建设;上万名中小学生去湿地公园上课,成果在首届亚洲湿地学校网络大会上展示,并发布《当湿地遇见学校》新书;持续打造“湿地公民科学家养成计划”品牌,举办首届全民蜻蜓调查、首届中小学生物种辨识展示赛,发动中小学生、市民积极参与湿地探索实践;开展公益科普课堂、湿地调查员等活动400余场,湿地城市建设成果惠及更多市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