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召开

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纵深推进

全面从严治党

为加快推进“三区三地”建设、

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当好排头兵”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崔绍民讲话 于乐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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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区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召开。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区委“三区三地”战略目标、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5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6年任务。区委书记崔绍民出席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于乐出席会议。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爱国主持并代表区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到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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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作出战略部署,鲜明提出“三个更加”的重要要求,为我们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对今年纪检监察工作作出系统部署,为持续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任务书和施工图。省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为全省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路径遵循。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为我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指明了方向。全区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一体学习、一体领会、一体贯彻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市纪委全会精神,切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更加坚决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更加清醒坚定地推进反腐败斗争,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充分肯定过去一年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成绩。会议指出,去年以来,区委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着力构建持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全区持续强化政治引领,践行“两个维护”更加坚定;不断深化政治监督,服务保障发展更加有力;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更加牢固;始终保持惩腐治贪高压态势,反腐败斗争成效更加显著;纵深推进群腐集中整治,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会议深入分析我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任务,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会议指出,今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紧扣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围绕区委工作要求,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从严监督执纪。一要压实政治责任,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全区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精准履行监督责任,各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一抓到底、一严到底。二要强化政治监督,聚焦“第一政治要件”、政治纪律、重点任务强化监督,紧盯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始终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围绕“十五五”时期发展目标和今年目标任务、重点工作,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精准监督、跟进监督,以有力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步调。三要一体贯通“三不腐”,持续强化“不敢腐”的有力震慑,深化重点领域整治;持续完善“不能腐”的制度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改革;持续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完善“一体化”的协作机制,持续增强反腐败斗争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四要深化作风建设、风腐同查同治,从严从实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靶向发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十五五”时期发展提供作风保障。五要深入开展群腐集中整治,重拳惩治“蝇贪蚁腐”,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深化重点专项整治,全力办好民生实事,坚决打通惠民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要持续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以精准有效的基层监督守护群众切身利益,推动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长效机制,真正让群众可感可及、得到实惠。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的要求,铸牢政治忠诚,提升履职本领,弘扬斗争精神,严守廉洁底线,以严深细实的工作作风、求真务实的履职态度,精准执纪执法,确保每一项工作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会前,与会人员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

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班子成员,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其他副县级以上领导出席会议。区纪委委员,各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区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纪(工)委负责同志,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垂管单位纪检组长(纪检工作负责人),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