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6年春节将至,为维护晋源区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节日市场消费环境,现就规范全区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保持市场价格总体平稳,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虚假标价、模糊标价。
三、严禁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出现低价诱骗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四、重点领域价格行为规范
(一)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等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自觉维护生活必需品、节日特色消费品、常用药品价格秩序,规范降价、打折等促销行为,严禁以节日、恶劣天气为由实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二)餐饮经营者要做好价格公示工作,规范“年夜饭”预订服务,标明菜品价格和消费明细,不得强制收取未列明费用,严禁使用“时令价”等模糊标价。
(三)住宿服务经营者要严格做好线上线下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单方面毁约涨价、临时加价、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四)停车场经营者要在停车场显著位置设置标价牌,明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免费时长等内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必须严格落实收费政策,严禁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增加收费。
(五)各旅游景点、景区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政策及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得有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六)各行业协会商会应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公平竞争。严禁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各卖场、市场、网络交易平台等交易场所提供者,应加强对场所(平台)内经营者价格行为的规范和引导。
自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或投诉举报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将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全区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晋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4日
小编:李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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