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淄博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淄博市委批准,淄博市纪委监委对淄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原党委书记、所长、一级高级警长李延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延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谋取利益;损害群众利益,克扣承包商工程款;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为他人减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设立和使用账外资金;贪欲膨胀,利用职权侵吞公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李延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淄博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淄博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延安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