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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商户及居民群众:
为规范春节期间镇区经营秩序,保障道路畅通,营造整洁有序、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结合我镇实际,现划定春节期间临时摆卖摊位及营运三轮车停靠区域,并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临时摆卖摊位设置区域
1. 综合临时摆卖区:位于石子垌街道,设小吃临时摊位区、综合临时摆卖摊位区,主要经营特色小吃、日用百货等品类。
2. 年货街临时摆卖区:在三十米大街(狮山路)设综合年货临时摊位区、水果临时摊位区,主要经营年货礼品、生鲜水果等节日商品。
3. 水果车临时摊位区:位于正东街商厦前、食品站旁等点位,供流动水果售卖车辆规范停靠经营。
二、营运三轮车停靠区域
营运三轮车统一停靠在河塘二路街道,实行单排有序停放,严禁占用主干道、街道入口或其他非指定区域停靠揽客。
三、摊位申请与分配
1. 申请时间: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12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
2. 申请地点:太平镇综合执法队办公室
3. 分配方式:采用现场抽签形式,遵循“先到先得、一户一摊”原则,商户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申领,摊位不得私自转让、转租。
四、管理要求
1. 经营者需严格遵守经营时间,不得提前占位、超时经营,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盲道及机动车道。
2. 经营期间须保持摊位周边卫生整洁,垃圾日产日清,不得乱堆乱放、乱拉乱挂,自觉维护市容环境。
3. 营运三轮车驾驶员须在指定区域有序停靠,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引导,违规停靠或扰乱秩序的将依法处置。
4. 所有经营者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镇区管理规定,服从镇综合执法队的监督管理,对违规经营、拒不配合的商户,将取消其摊位使用资格。
请广大商户和居民群众互相转知,共同维护春节期间镇区良好的经营和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藤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4日
区域示意图
·藤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来源:太平镇人民政府
编辑:唐钰茗
校对:谭梦
审核: 欧定文 黄黎明
出品:中共藤县太平镇委员会
藤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编辑:太平微资
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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