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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天津市宁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大辛卫生院拟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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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事业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大辛卫生院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6年2月6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