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熊敏 卢梦秋

为牟取非法利益,不法分子将兽用麻醉剂注入电子烟弹,伪装成“新潮产品”向公众销售。湖北省赤壁市检察院依法从严打击此类犯罪,有力斩断了毒品替代品的非法流通链条。近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全部指控意见,以非法经营罪判处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月8日,承办检察官介绍,2023年至2024年间,张某、刘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外省购入含有替来他明的电子烟油及空烟弹,在出租屋内加工制成烟弹后销售牟利。“替来他明是一种兽用麻醉剂,化学结构与氯胺酮高度同源,对人体具有强烈成瘾性和危害性,严禁用于人体。经查,二人累计销售此类烟弹600余颗,非法经营数额达9万余元。”

案件移送赤壁市检察院后,该院围绕犯罪构成和证据链条精准引导侦查,要求公安机关重点核查销售数量、金额、流水及被告人的主观故意,完善了关于烟弹成分、经营资质等方面的证据。

经审查,二人行为已严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虽承认部分事实,但拒不认罪悔罪,依法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机关在保障其辩护权的基础上,结合非法经营数额、社会危害性等情节,依法提起公诉并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

法院最终全部采纳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各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均依法没收。

承办检察官提醒,替来他明等兽用麻醉剂绝非“娱乐用品”,非法经营、销售此类物质,严重危害公众健康尤其是青少年身心健康,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广大经营者务必严守法律底线,合法合规经营;公众也应提高警惕,自觉抵制不明来源的“上头电子烟”,共同维护清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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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