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规范道路行车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阳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即日起启用4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予以公告。
序号 | 设备位置 | 抓拍的违法行为 |
1 | 西河路十二中路段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 |
2 | 桃北西街宏泉巷路段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 |
3 | 煤山路四矿广场路段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 |
4 | 泉西路洪城河小学路段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 |
本次公告时间自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14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将依法对以上路段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阳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2月9日
小编:李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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