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规范道路行车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阳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即日起启用4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予以公告。

序号

设备位置

抓拍的违法行为

1

西河路十二中路段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

2

桃北西街宏泉巷路段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

3

煤山路四矿广场路段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

4

泉西路洪城河小学路段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

本次公告时间自2026年210日至2026年214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将依法对以上路段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阳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29

小编:李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