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淮安市人民政府

事关土地征迁!

淮安官方发文,征求意见

土地征迁最新补偿标准出炉!

近日,淮安市人民政府针对淮安市所辖各县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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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5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市现行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进行更新调整。

公告明确:全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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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还提到,全市以县区行政区划为单位划分为省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三类、四类地区。

其中行政区划属清江浦区的执行三类地区标准;行政区划属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涟水县、盱眙县、金湖县的执行四类地区标准。

另外,清江浦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划定为两个区片。

区片Ⅰ执行标准为54000元/亩,土地补偿费为270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27000元/人;

区片Ⅱ执行标准为52000元/亩,土地补偿费为260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26000元/人

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涟水县、盱眙县、金湖县等四类地区,分别将本行政区划范围内划定为一个区片。

执行标准为45000元/亩,土地补偿费为225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22500元/人。

另外,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参照所在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征收集体未利用地参照所在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7倍执行。

最新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