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二“姑爷节”当天,按照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全市公安交管部门持续组织开展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统一治理行动,现场查处酒驾违法25起,其中含醉驾11起,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有力保障了群众过节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
案例曝光
晨间时段,和平交管支队贵州路大队接到举报线索后,于上午8时许,在长沙路沿线查获一名驾驶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了解,该驾驶人饮酒至凌晨,本想把车挪到明显位置再叫代驾,结果当场被查获。交警进一步核查发现,该驾驶人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午间时段,公安武清分局交管支队杨村大队交警在团结路沿线开展治理行动时,发现一辆小客车行驶轨迹异常。经现场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人称在家庭聚餐后,刚出门不久就被交警查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深夜,南开交管支队红旗路大队交警在复康路沿线开展治理行动期间,发现一名驾驶人欲掉头逆行驶离,立即拦停。经现场检测,该驾驶人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和朋友晚餐期间喝了酒品,侥幸认为距离近且深夜没有交警检查,便违法驾车行驶。目前,该驾驶人已被依法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新春佳节,走亲访友、聚餐聚会增多,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风险也随之增加。众所周知,酒驾醉驾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春节假期,为全力守护群众出行安全,公安交管部门紧盯关键区域、科学部署警力,全时段、全区域持续严查严控酒驾醉驾、超员超速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为市民过节营造祥和安畅的通行环境。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广大驾驶人切实杜绝侥幸心理,主动抵制各类违法行为,务必牢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形成人人自觉抵制酒驾,人人主动劝阻酒驾的良好风气,用守法出行、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实际行动,与家人朋友共同守护平安幸福年,让团圆更安心、聚会更尽兴、新春更祥和。
来源:天津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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