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6年2月1日《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正式施行,全国电动车执法迎来重大优化,彻底告别“以罚代管”的粗放模式,转向教育优先、柔性执法的精准治理。对于亿万依赖电动自行车出行的群众而言,除了忘记携带行驶证,仅口头提醒之外,以下4项的行为也明确不予处罚!
第一项,年度首次轻微违法可教育免罚。过去,未规范佩戴头盔、号牌轻微污损、路口轻微越线等小违规,往往会面临罚款处罚,让车主出行提心吊胆。如今,只要同时满足首次、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且当场纠正,就能通过签署文明出行承诺书、观看教育视频等方式替代罚款。无论是当场佩戴好头盔,还是擦净污损的号牌,亦或是临时停靠取件后立即驶离,都无需再担心被罚款,既保留了执法温度,也能引导车主规范骑行。
第二项,合规车辆正常通行不予查罚。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只要悬挂绿牌、符合时速≤25km/h等标准,且无改装、遵守交规,就能合法上路、不受查扣。对于已完成备案、悬挂临时号牌的非标电动车,在当地规定的过渡期内合规骑行,同样不予处罚。各地还优化了上牌流程,推行免费上牌、就近办理、带牌销售等便民措施,让合规车辆出行更顺畅。
第三项,无法律依据的“土政策”处罚一律叫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明确禁止趋利性执法,规定国家法律未禁止的行为,地方不得擅自增设处罚。此前部分地区随意处罚加装后视镜、合规挡风被等行为的做法被彻底叫停,只要这些加装部件不影响安全与通行,就不得随意拦查处罚。若遇到此类违规执法,车主可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明确法律依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四项,特殊情形的无心之失视情免罚。因道路施工临时借道机动车道且未抢行,初到陌生城市首次轻微违规,或是为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而产生的轻微违规,通常不予处罚。这种人性化规定,充分考虑了车主的实际出行困境,避免了“一刀切”执法带来的不便,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
需要注意的是,免罚并非放任,闯红灯、逆行、超速、非法改装、违规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仍会被严管重罚。此次执法优化,是治理理念的升级,既守住了道路安全底线,也保障了群众的出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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